广播 | 生态检察的掌灯人——崇明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官俞欢做客《长三角之声》
来源 | 崇明检察
嘉宾简介
俞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法学硕士,曾获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嘉奖等,参与办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Q
上海的朋友可能了解崇明,但是对于长三角的很多听众朋友可能未必都了解崇明,请俞检察官给我们先介绍一下崇明。
俞欢:崇明岛是我们祖国的第三大岛,它位于长江入海口,由长江泥沙冲击所形成。崇明区由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三个岛屿组成。长兴岛位于崇明本岛和浦东的中间,从上海市区到崇明,都要路过长兴岛,长兴岛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它既是一个交通枢纽,同时也是一个海洋装备制造企业非常集中的地区,比如说我们大家熟悉的江南造船厂、振华港机等等很多大型的企业都在长兴,在长兴岛的西北部,就是青草沙水源地,为北上海约1200万居民提供饮用水,和长兴岛隔江相望,在崇明本岛的东滩又是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和东滩候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以如果是以长兴岛画同心圆,那这里既是工业、企业的聚集地,同时也是很脆弱的生态承载区。崇明区检察院在长兴岛设立了派驻检察室,我是作为检察室的负责人。
Q
我知道你是华东政法毕业的,当年高考是怎么想着学习法律专业,后来又怎么样选择从事检察事业的呢?
俞欢:学法律是我高考的第一志愿,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每天都经过我们当地法院的一个告示牌,不定期会有判决书公布,可能那个时候就种下了一点点善恶的种子吧,觉得从事法律工作就是惩恶扬善,发自内心地会有一种崇敬和崇拜。到了中学之后,男生特别爱看武侠,我最喜欢看金庸的武侠小说,讲家国情怀,也讲侠之大者,对一个男生来说,可能最崇拜的就是郭靖。所以高中毕业考大学的时候,我就觉得从事法律工作更能实现自己惩恶扬善理想。
后来在实习的时候,我就是在检察机关,当时是在公诉科,跟着带教老师一起参加案件讨论、提审阅卷,对于检察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觉得检察机关可能更突出追求正义的这种价值。所以毕业的时候,我首先考虑的就是检察院,然后就和崇明结下了20年的不解之缘。
Q
俞检察官是生态检察官,有同事说你是生态检察的“活词典”,那么什么是生态检察官?具体有哪些工作呢?我相信很多听众都会好奇。
俞欢:生态检察,我觉得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讲。首先是生态文明的一种实践,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其次我觉得是一个地区的实践,2016年《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公布,2017年上海市人大还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作为崇明区检察机关如何贯彻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战略决策,是我们检察机关应该思考的问题。最后就是检察改革的顺势而为,检察机关经历了重塑性变革后,确立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这场改革中,怎么把生态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相融合?
刚才我也提到了,长兴岛其实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地方,它既是一个交通枢纽,也是一个海洋装备制造企业非常集中的地区,同时也有很多很脆弱的生态承载区,所以它的生态问题就更为复杂和突出,因此把长兴检察室打造成为生态检察制度和办案的一个探索机构,是切合检察改革和崇明发展需要的一个举措,所以2017年崇明区检察院提出了生态检察的工作思路,并且整合相关的办案资源,成立了上海市首个融刑事、民事、公益诉讼为一体的生态检察官办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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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到你进了检察院之后,其实在好多部门都待过,那么从事生态检察工作以来,你觉得跟以往岗位的工作有什么不一样?
俞欢:我在办公室、研究室、公诉科、社区科都工作过,从事生态检察工作以来,最突出的一个感受就是维护公益,生态检察官办案组是融了刑事、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为一体,把原来分散在其他部门涉及生态的案件,集中到我们办案组来进行办理,生态就成为一个价值目标。生态的概念其实比环境更为宽泛,环境保护法讲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生态包括了一些我们传统上认为是自然的一些要素,还包括城市和乡村,生态的外延要比环境更加宽泛,生态问题或者说环境问题,他是一种集体的权益,牵扯到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比如说,持有枪支狩猎野生鸟类的案件,他同时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这就是涉环境资源要素的案件,因此它既是涉及刑事又涉及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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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通过你的介绍,感觉生态检察官的工作和以前总是坐在办公室里面阅卷可能就完全不一样吧。
俞欢:的确有很大的差别,我记得刚担任生态检察官办案组的主办检察官时,就说我要走遍崇明的每一寸土地,做我们美丽崇明岛的守护者。细细数来,从2018年到今天,也有近5年的时光,不敢说走遍崇明的每一寸土地,但是整个崇明岛从东到西,包括长兴岛、横沙岛,可能我比很多当地的老百姓都要更熟悉,很多人迹罕至的地方,因为办案需要,我们要去进行现场调查、排摸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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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5年当中,有哪些让你印象深刻的案例呢?
俞欢:这5年以来办的大大小小案件也很多,我自己认为最难忘的案子就是东风西沙水源地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东风西沙水源地在崇明本岛的西部,是岛上70万群众唯一的饮用水源地。2019年崇明区检察院在东风西沙水库建立了生态检察工作站,在和水库的沟通中,了解到水库上游十公里左右的白茆沙水域,被当地交通局批准设置为临时过驳区。长期有数十艘船只在此进行砂石料装卸工作,漏油、碰撞、生活垃圾等隐患时刻威胁着饮水安全。但是,由于白茆沙过驳区行政管辖与船舶海事管辖不一致,导致该水域的问题长期以来难以根治。
风险虽然存在,但是损害尚未发生,我们当时考虑生态检察工作可能不光是传统的打击犯罪的概念,它可能更多的是一种预防性的职能,特别是环境问题,如果一旦环境遭受破坏,再进行修复,代价和成本是非常巨大的,甚至是难以承受的和不可恢复的。我们如果把工作做在前面,预防这些有可能发生的重大生态问题,可能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但是作为跨区域案件,风险认定、管辖归属、调查取证,每一条拎出来都是难点。我们多次到船只作业现场调研,了解船只数量、吨位、作业形式。为了协商处理办法,我们办案组也多次前往南通、海门等地交流案情,并就这一案件获得了高检院的指定管辖权。
历时一年多,我们崇明区检察院与海门交通局、检察院达成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协议,一个月后,作业船只迁离、过驳区全面取缔,水源地隐患得到清除。这起案件最终入选最高检第三批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开辟了上海办理风险型公益诉讼案件的先河,也为“风险型”案件的探索积累了第一份宝贵经验。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个案件维护了我们崇明老百姓饮用水的安全,做为一名检察官来说,感到确实是为崇明老百姓做一件实事,那么就无愧于人民检察官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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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到崇明岛有很多生态爱好者、公益组织等等,但是你的职责又不一样,你怎么理解生态这两个字?
俞欢:我觉得生态它是一种可视化的东西,如果河里鱼更多了,天上的鸟更多了,空气更清新了,放眼望去满眼青翠,那么我觉得这就是我们生态检察官的成就,或者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音频来源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
长三角之声 FM89.9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fMOrm1yIuzPWfzdXM5D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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