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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三无”减肥药,获刑+赔偿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女子明知是“三无”减肥产品,仍在微信朋友圈售卖,非法销售额达12万余元。9月15日,经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禁止其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20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5月,为了产后减肥瘦身,李某在网络上求购效果好的减肥产品。吴某(已判刑)看到后向其推荐了一款减肥糖果。身边的朋友看到李某减肥效果明显后,纷纷前来讨教“秘方”。在明知该减肥糖果系“三无”产品后,李某仍多次从吴某处购买,之后又以每颗10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微信朋友圈向他人售卖。截至案发,李某共向上百人出售该减肥产品,销售金额达12万余元。经鉴定,李某所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今年7月,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李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李某支付其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120万余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法院于9月15日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9/t20220920_14377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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