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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级院联动化解行政纠纷

发布时间:2022-09-1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蓝恒 通讯员胡丽英 蒋杰)父亲见义勇为牺牲,儿子郑某因对抚恤金金额有异议,多次讨说法及提起诉讼,均未解决问题、化解心结。在浙江省三级检察院联动一体化办案推动下,郑某终于打开了心结,承诺息诉罢访,结束了十几年的诉讼之路。

  事情还要从15年前说起。2007年的夏天,郑某的父亲为拦截交通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员许某,被对方驾车撞倒在地,不治身亡。慈溪市法院判令肇事者许某赔偿郑某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20余万元,摩托车实际所有人芦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许某经济困难无力赔偿,郑某最终只拿到了芦某赔偿的8.6万元。2008年,郑某父亲被公安机关确认为见义勇为牺牲。2009年,慈溪市民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向郑某及其母亲发放一次性抚恤金3.24万元。郑某对原抚恤金金额不服,多次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增发抚恤金,均被拒绝。十余年间,郑某多次向慈溪市政府和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讨说法”,并针对与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给付抚恤金纠纷,及与慈溪市政府的行政管理纠纷分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均未获得支持。今年3月,郑某就两起生效裁判案件,向浙江省检察院和宁波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浙江省检察院和宁波市检察院分别就两起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不能化解这些行政争议,更不能解开郑某一家十几年的心结。在与郑某多次沟通后,为方便就近就地开展争议化解工作,浙江省检察院将案件交由宁波市检察院办理,由宁波市检察院联合争议所在地慈溪市检察院就两起案件一并开展化解工作,争取一揽子解决。

  宁波、慈溪两级检察院分别联系了宁波市司法局、慈溪市法院和慈溪市司法局。在对郑某父亲见义勇为一案的前因后果,以及郑某母子二人目前生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后,今年7月15日,上述5家单位代表齐聚慈溪市检察院,组成专案联调小组共同参与化解。检察机关从法院对郑某要求按照现行新规增加抚恤金的诉请不予支持并无不当等方面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司法行政部门也从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等方面作出解释,同时法检两单位达成共识,将联合对郑某开展司法救助。郑某终于打开心结,承诺息诉罢访,并表示撤回在宁波市司法局的两起行政申诉案件。

  此外,考虑到郑某母亲遭遇交通事故需要长期治疗,郑某一家生活困难的实际,法检两家单位联合对郑某开展司法救助,为其申请到了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9/t20220909_5768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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