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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督促拆除违建护航水库安全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这个“问题”水电站竟存在了17年

  河南南阳:督促拆除违建护航水库安全

  

  赵湾水库景色秀美

  

  赵湾水库输水洞被违建水电站阻塞时的景象

  

  违建水电站被拆后输水洞畅通无阻

  在明媚的阳光下,水库宛若一颗晶莹的宝石,镶嵌在山丘之间;水库周围的岗坡上,一排排松树随风摇曳。刚刚下过几场大雨,水库水位上涨,清水从大坝西侧底部的输水洞和溢洪道奔涌直下……

  夏末初秋,河南省镇平县石佛寺镇的赵湾水库充满了生命力,让附近群众感慨又欣喜。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告诉笔者:“幸亏及时把水库上建的水电站拆除了,即使汛期我们也能安心用水。”

  “不知道是谁建了个水电站,在偷偷发电”

  2月,河南省检察院发布《关于开展河道行洪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影响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输水功能、饮用水安全、大坝运行等方面的堵点进行清查。南阳市检察院结合实际,马上联合市河长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公安局等单位,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妨碍河道行洪、治理湖库污染、清理违法建筑执法巡查与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以下简称“河湖治理专项活动”),对全市范围内的河流、湖泊、库区及重点支流中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进行全面巡查。

  “在开展河湖治理专项活动中,我们查出了一个‘问题’水电站。”镇平县检察院负责人说。

  原来,镇平县检察院牵头成立了“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查组,深入辖区乡(镇、街道办)河湖一线,通过普法宣传、实地走访、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建设项目违法违规侵占河湖、库区等水域岸线、盗采砂石料、违法倾倒生活和建筑垃圾、阻碍防洪设施运行等国财国土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其间,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岳胜机走访石佛寺镇库区建设情况时,有村民反映:“赵湾水库大坝上,不知道是谁建了个水电站,在偷偷发电。”岳胜机马上到石佛寺镇赵湾村实地调查。

  在赵湾村村支书的指引下,岳胜机来到水库大坝西端,看见一个水电站的发电设备枢纽就建在大坝的输水洞中,输水洞直径约2米,洞口水泥墙里镶着两根粗钢管,严重影响了输水洞的出水速度。

  据了解,水电站是吴某在2005年建的。就水电站设施设备对大坝水流运行安全埋下隐患的问题,曾有人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回音。

  这到底是咋回事?岳胜机赶到县水利局,找到主管此项工作的王局长。王局长提供了《石佛寺镇水文调查报告》及吴某所建水电站的相关信息。

  水文调查报告显示:赵湾水库始建于1958年,1966年进行续建,1971年竣工,位于长江流域唐白河水系湍河支流赵河上,控制流域面积为205平方公里,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养殖及城市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总库容为1.065亿立方米,是赵河支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2005年,吴某从中看到了商机:当地降雨丰沛,水库水容量大,库区中下游多达9个乡(镇、街道办)6000余户需要用电,且近年来镇平县产业聚集区发展迅速。吴某与赵湾水库运行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由吴某出资在水库上建设小型水电站,在保证水库安全运行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必须服从整体的防汛要求;吴某每年从水电站的营业额中交出一部分,作为水库的维护费用。当年10月,吴某经与朋友集资,以其个人名义投资建了一个450平方米的小型水力发电站。

  水电站到底是不是违法建筑

  走访中,检察官发现,当地竟然有不少人对这个水电站不是很了解。表面看,原因在于“水电站建在大坝西南侧,而人们一般从大坝东侧进出,加之大坝周围景色优美,人们心思都在游玩上,很难发现。即使发现,如果不是专业人员,还以为水电站的建筑和设备是大坝的附属建筑”。

  但这并不是根本原因。水电站想建就能建吗?国家都有哪些规定?水电站归谁监管?带着这些问题,岳胜机向联合巡查组组长、镇平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王松请教。

  “建水电站对周边生态环境的要求很具体,包括地形有集水区,落差大;降水多,水量较大;地质条件稳定。”据王松介绍,我国水电站种类多样,有多种分类方法,如按水源性质可分为坝式水电站、石龙坝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潮汐电站。“吴某建的水电站就属于坝式水电站,其立项得满足三方面条件:一是河流流域规划及人民政府批复,二是当地政府与水电站所有人签订的开发合同,三是具体的开发方式、规模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提到吴某建水电站的事情,赵湾水库运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学广找出了一份20年前南阳市发改委下发的立项批复文件,“文件上明确答复‘同意在镇平赵湾水库建设年发电60万千瓦的水电项目’”。

  吴某的水电站建成后,不仅安装了两台水力发电机、两台输配送电机,还建了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建筑和设备。对此,赵湾水库运行服务中心拿不出省水利厅的批复文件,也没有找到县政府规划、住建部门的施工许可证。是什么原因让这样一个手续不全的水电站依然能够建成?从与工作人员的聊天中,岳胜机得知2000年以后因产业聚集区发展迅速,全县工业用水量大增,用电存在缺口。为缓解这一现象,当地主管部门乘着当时招商引资的“东风”,同意该水电站边建设边办手续。后来水电站建成了,但因为国家对水电站的要求和规模颁布了新的标准,该水电站的手续就一直没有补齐。

  由此,大家初步认定吴某的水电站属于违建项目。

  邀请专家组就水库大坝安全出具鉴定报告

  村民邓老汉告诉联合巡查组:“水库靠近我们的农田,过去几百亩地不愁没水浇,但自从这个水电站建成,水量变小了,地浇不透,庄稼也减产了。”

  赵湾水库运行服务中心也表示,水库坝体在2009年时出现了多处渗水现象,后经县水利部门层报至省水利厅,才申请到专款对堤坝等设施进行了除险加固。

  吴某的水电站对水库危害有多大?联合巡查组经与河南省水利厅专家初步研判,认为水电站阻塞了水库大坝泄洪用的输水洞,使泄洪量明显变小,影响大坝坝体安全,也破坏了赵河流域水生生物和植被生成,一旦发生溃坝事故将对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月6日,镇平县检察院针对县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怠于履职致使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的问题,进行调查。为保证办案质效,该院又与县水利部门、水库运行服务中心一道,向县政府、县河长办申请,邀请河南省水利厅专家对赵湾水库大坝进行安全技术鉴定。

  5月24日,各方代表聚在一起。水库运行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水库的基本情况、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水电站的设计思路、历年来汛期和水电站发电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专家组利用便携式流速仪对水库水的流速进行了监测,随后又对水库枢纽建筑物的主坝、副坝、泄洪道和输水洞等设施进行了全面测量和勘察,并提出除险加固处理意见。

  “我认为这个水电站建在这里很不合适,一是占地面积大,二是导致输水口受阻,安全隐患极大。回去后我们会根据调查情况完成鉴定报告,给你们确切的答复。”河南省水利厅勘测设计院专家李伟军说。

  经过一个月的调查研究和技术勘测,专家组出具了《赵湾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报告建议:拆除输水洞内压力钢管及镇墩,恢复输水洞消能设施;加固处理混凝土露筋、剥蚀、裂缝等问题。

  多次沟通解心结,投资方同意拆除水电站

  岳胜机拿着《赵湾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上门听取吴某意见。吴某很生气:“我们建的时候怎么不说?这刚见到收益,你们说拆就拆?这哪行?”

  “咱当时建这个水电站不光是为了经济利益,还为了增加发电量,保障附近老百姓不再缺电。但是,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了原设计方案、图纸,造成水库下泄能力不足,影响了水库的防洪和大坝的安全,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岳胜机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吴某的态度有所缓和。

  为帮助行政机关利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争议,督促其依法高效履职,6月初,镇平县检察院组织了一场特别的会议。吴某和县住建、水利、水库运行服务中心,石佛寺镇政府、南阳市检察院等单位代表及省水利厅专家聚在一起,共同学习最高检相关文件精神,对水电站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会上,河南省水利厅专家夏广深说:“水电站的建设和长期使用,致使水库混凝土出现露筋现象,溢洪道工作闸门、检修门出现局部锈蚀、漏水等问题。同时,经我们测验,发电设备建在输水洞中,致使流经水流由无压变成了有压,对大坝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应立即无条件拆除,恢复输水洞消能设施。”

  就此,吴某很委屈:“这个水库建成后,前期都没怎么使用。就是这几年才有些效益,我和相关部门还签了协议,我不太愿意拆除。如果你们非要拆的话,得赔偿我的损失。”

  河南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水电站未批先建,属于违章建筑,应当拆除。

  水电站如果不尽快拆除,将继续危及大坝安全。为预防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镇平县检察院对赵湾水库行政服务中心怠于履职情况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之后,南阳市检察院协调县政府、河长办给予办案支持。

  办案期间,镇平县检察院与吴某反复沟通,最终吴某同意分阶段拆除水电站。同时,两级检察院多次与水利、住建、水库运行服务中心等监管部门磋商,坚定了拆除的信心和决心,并与专家共同研究制定了拆除方案。

  6月23日,镇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作用,公开向赵湾水库运行服务中心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在汛期来临前抓紧拆除水电站,恢复输水洞正常输水功能,收回国有土地。对拆除的垃圾,要按规定运至县建筑垃圾站处理,拆除费用由水利部门先行垫付,若吴某以后参与其他招商引资项目要给予政策优惠。

  7月29日,拆除工作正式开启。赵湾水库运行服务中心,镇平县河长办、水利和住建部门,县林业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都参与其中。截至记者发稿,水库输水洞内的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对其他配送电机、生产车间、办公楼等设施的处置工作也正在按计划进行中。

  南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杜海宛告诉记者,该案是长江流域河道治理和生态保护典型案件。在南阳、镇平两级检察机关的大力督促和协调下,全市已经关停或整改未达标水电站3座,治理被污染河道45.95余公里,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影响河道安全的固体废物2057.38吨。

  据南阳市水利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南阳市共有水电站108座,其中76座在安全运营,其他32座因修复成本高、维护不及时处于关停状态。

  (通讯员汪宇堂 赵新新)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9/t20220908_5768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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