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释疑解惑会开到申诉人家中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于莹莹 通讯员叶日桂)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举行的一场公开听证会,在信访人廖某的家中召开。
2016年,廖某因琐事与钟某等3人发生口角,争执中,廖某被小波(化名)打成轻微伤。案发后,小波逃离现场。因案件当事人及现场证人均不掌握小波的真实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一直未能将小波抓获归案,因此,廖某也未能获得任何赔偿。今年7月,廖某以公安机关不作为及对伤情鉴定意见有异议为由,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该案后,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检察官调取了伤情鉴定等相关材料,经审查认为廖某被鉴定为轻微伤无误。同时,检察官对该案案卷进行了全面审查,了解到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出警,但到达案发现场时小波已逃走,且没人能提供小波的真实身份信息,因此公安机关一直未能将小波抓获归案,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为了有效化解矛盾,同时考虑到廖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决定到廖某家中召开一场简易公开听证会,邀请律师及廖某居住地社区主任作为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上,廖某充分陈述了申诉理由,检察官阐述了案件事实和审查结论,并由该院法医学鉴定人对伤情鉴定相关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廖某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并站在第三方角度对廖某开展释法说理。最终,廖某逐渐解开心结,表示会耐心等待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决定不再继续申诉。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未归案、廖某没有获得民事赔偿,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决定通过司法救助,帮助廖某解决生活困难。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208/t20220828_5750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