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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三百二十七期:为"捞油水" 双双"落水"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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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老干部沦落为阶下囚真不应该!”“这两人平时工作挺上心的,可惜啊。”“真是老糊涂了!”日前,对于龙泉市道太乡王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昌锋、原村委会主任陈积金两人的“落马”事件,当地的村民和干部无不唏嘘、惋惜。

  半生清誉一朝尽丧

  雁飞千里靠头雁,船行千里靠舵人。陈积金和周昌峰均出生于60年代,是村里的老党员、老干部。陈积金从1996年开始先后在王庄村担任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职务,周昌峰则从2008年开始至2017年一直担任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多年来,两人曾勤勤恳恳,为村里做过很多实事,也得到了村民的认可和信任。但是,在利益的诱惑下,两名经验丰富的“头雁”却纷纷败下阵来。

  王庄村位于山清水秀的仙宫湖畔,是典型的库区乡村。2014年前,王庄村通往水库的路是一条黄泥路,一遇上雨天村民出行就特别困难。2014年下半年,时任村委会主任陈积金和村党支部书记周昌锋积极向上级申请,争取到该道路硬化项目资金75万元。

  “这个项目能不能以邀请标的方式给我做?项目完成后,利润分一半给你们!”项目公示期间,陈积金和周昌锋多年的好友陈某伟找到了他们。

  面对丰厚的“回报”,陈积金和周昌峰动摇了。他们在村民代表大会中,以自身的威望说服村民代表们同意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由陈某伟挂靠的某建设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2016年初,陈某伟顺利通过上述道路硬化项目的验收,并拿到全部工程款。

  2016年7月,得知陈积金、周昌锋想投资购买王庄村某房产,陈某伟便主动提出为二人支付购房款共计7.5万元,作为当初许诺的“一半利润”送给两人,陈积金、周昌锋同意后予以收受。

  故伎重施一错再错

  2016年,陈积金和周昌峰向上级争取到王庄村居家养老及民宿改造工程项目资金35万元。陈某伟在得知消息后又马上找到了陈积金和周昌峰商议。

  “在之前的道路硬化项目上我们尝到了甜头,不仅收到了村民的称赞,还获得了丰厚的利润。”陈积金坦言。在“名利双收”的诱惑下,他和周昌峰爽快地答应了陈某伟的提议,再次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帮助陈某伟挂靠的某建设公司中标,并约定项目完成后两人分得全部利润的一半。

  此后,陈积金和周昌峰照搬道路硬化工程的“操作模式”,在项目招标、项目验收、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中给予关照。项目完成后,陈某伟以现金及银行转账的方式送给陈积金和周昌峰共计2.79万元。

  东窗事发终尝苦果

  天底下没有永恒的秘密。当陈积金和周昌峰还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龙泉市纪委监委已经掌握了关于他们两人违纪违法行为的线索。

  经查,陈积金和周昌峰身为中共党员、村两委主要干部,利用协助政府监管道太乡王庄村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在实施该村道路硬化项目、居家养老及民宿改造工程项目过程中,为工程承包人在招投标、验收、结算等环节提供帮助,共同收受其贿赂,涉嫌受贿犯罪。2022年3月,陈积金、周昌锋均被开除党籍。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积金、周昌锋合伙利用协助政府监管王庄村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共同收受财物共计102900元。2022年6月,陈积金、周昌锋均因犯受贿罪被龙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作为有着30年党龄的老党员,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可耻,我对不起党的教育、组织的培养。既没管住自己也没管住别人,我恨自己为什么会犯下如此大的错误……”“这是我一生的耻辱,通过这次的惨痛教训,我会时刻提醒自己,也劝谏身边的党员干部千万不要逾越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此时,两人百般懊悔却为时已晚,他们面对的是法律的严惩。

  (龙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208/t20220824_67936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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