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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因案致贫的孩子有了希望

发布时间:2022-08-1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河北省大名县北峰乡正下着雨,该县检察院检察官赵曼冒着雨来到了王老汉家中。但是今天,她既不是来走访调查,也不是来下乡普法,而是带着一个“特殊任务”。

  赵曼刚进屋,简单整理后便立即拨通了视频电话:“孙泉检察官,我是赵曼,我们已到达王老汉家中,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可以举行了。”视频的那端,正是委托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案组。

  原来,两个月前,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在审查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刘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进京务工期间将两名未成年子女交由王某父母照料。在京期间,因矛盾纠纷,王某将刘某杀害,两名未成年子女因此陷入困境。经研判论证,该院认为两名未成年子女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但受疫情防控影响,办案组难以赴河北开展实地调查,相关书面材料无法调取,调查核实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以及《京津冀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让检察系统内部开展跨区域协作有了依据。依照规定,我们委托被救助人所在地的大名县检察院协助走访了解被救助人的实际生活、学习和经济情况。”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案检察官孙泉介绍。收到司法救助异地协作函后,大名县检察院检察官第一时间到王某父母家中了解两名未成年人情况,并多次调查走访未成年人所在地村集体、学校。经核实,两名未成年人家庭困难且因案致贫。随后,大名县检察院将形成的书面材料转至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办案组。

  “我们综合考量两个孩子成年前的生活费、学费等费用,以及京冀两地城镇、农村年可支配收入金额,最终为两名未成年人申请到9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孙泉说,司法救助金申请下来后,因疫情防控无法出京,于是他们再次委托大名县检察院协助将救助金及时发放。

  “感谢检察院的关心和帮助。”收到救助金后,王老汉对着手机连连鞠躬,表示家里两个娃娃的未来终于有了希望。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8/t20220817_14249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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