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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上门听证,让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2-08-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把听证室“搬到”了信访人家里,探索开展“上门听证”工作。

  

  

  

  2016年,信访人廖某某因琐事与钟某某等三人发生口角,争执中被某波等人打成轻微伤,案发后某波逃离现场,因案件当事人及现场证人均不掌握某波的真实身份信息,公安机关一直未能将某波抓获归案,该案一直未能侦破,导致廖某某被伤害至今一直未获得任何赔偿,故廖某某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申请监督。

  

  

  

  该院考虑到廖某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决定到其家中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律师及信访人居住地社区主任作为听证员参会。听证会上信访人充分陈述了申诉理由,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和审查结论,并由该院法医学鉴定人对伤情鉴定相关问题进行了专业解读,共同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理由逐项进行一一解答。听证员们也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经过评议一致认为,廖某某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并站在第三方角度为廖某某解开心中的疑虑。经过大家共同释法说理,说服教育,廖某某逐渐解开了“法结”,打开了“心结”,现场表示会耐心等待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不再继续申诉,就此长达6年的信访案件得以化解。

  

  

  

  案件虽然办结,但是工作并未就此止步。检察办案不仅要为信访人释法说理,还要更多关注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考虑到廖某某如今身患残疾,加之因嫌疑人未归案,一直未能获得民事赔偿,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决定为廖某某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廖某某的现实困难。

  

  

  

  此次听证会是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首次将简易公开听证机制引入信访案件中,也是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进一步升华。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208/t20220811_37948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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