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销售假药,起诉!
发布时间:2022-08-13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
元谋县检察院
对一起销售假药案
提起公诉
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们一起去看看
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被告人魏某某在元谋县5个乡街集市上销售名为新版痛风特效药、新版肩周炎腰腿痛特效药、特效胃药、NOXA20痛风药、神奇咳喘灵胶囊、高效骨痛康、新版泰国(紫花片)等7种药品,在售卖过程中被查获。
经查实魏某某销售的7种药品均为假药,到案后魏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其销售假药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购买药物要谨慎,尤其是中老年人要擦亮双眼,购药时选择正规渠道,不要在乡街集市上购买来源不明、药理不明的药品,不盲目听信他人推荐!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cx/202208/t20220812_37962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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