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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能提升年 | 捕还是不捕?这场案例研讨会精彩纷呈

发布时间:2022-08-03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柯美中)为强化青年干警素能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刑事检察办案要求,进一步提升青年干警检察业务水平。7月28日,阳新县检察院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活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蔡庸文主持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中启受邀现场指导,全体干警参会并进行探讨。

  经查,犯罪嫌疑人戴某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工作,且育有1岁幼女,迫于生活经济压力太大,于2022年6月29日潜入受害人王某家中盗窃人民币500元,涉嫌盗窃罪。在家属的规劝下,戴某于7月4日主动向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会上,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石政大详细介绍了这起案件的案情及证据。随后,参会人员结合本案的事实、证据、案件定性等方面,围绕是否对戴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展开激烈的讨论。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入户盗窃既遂,触犯了法律,且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感造成了侵犯,应该批准逮捕……”

  “戴某实施盗窃的初衷是为了养家糊口,生活确实困难,并且其此前多年都没有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不大,建议不予批捕。”

  “戴某犯罪情节较轻,涉案金额不大,且主动投案,认罪悔罪,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应当不予批捕。”

  听完案例介绍后,参会干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围绕案例中争议焦点,结合个人工作经验进行分析论证、阐述观点。一部分干警认为其行为已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批捕将对类似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作用,应当批捕;另一部分干警通过精准计算出其刑期为有期徒刑以下,将判处拘役,不符合逮捕条件,建议可以运用电子手铐、训诫等方式,督促其改过自新。活动现场,干警们踊跃发言,气氛热烈,在思想的相互碰撞中案情愈发清晰、思路更加明朗。

  第一检察部主任向春林向大家深度解读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大家提出的观点作出针对性点评,认为此次研讨展示了办案人员扎实的专业素养,也展示了非办案人员不拘一格的活跃思维,在思想碰撞中有利于促进青年干警办案水平的提升。建议大家在运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具体办案实践中做到思想要开放、行动要放开,办案要有情怀、但不能有情绪,希望院党组的支持要“长存”,干警办案警钟要“长鸣”。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蔡庸文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围绕本案如何定性、怎么审查等问题向大家介绍了办案的步骤、思路和体会,并从办案延伸的角度,指出该案中暴露出的诸多社会治理问题,要求大家始终保持求极致的工作作风,善于思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同时,他还肯定了青年干警的发言,认为大家准备充分,体现了独到的法理思考和缜密的法律逻辑,并表示将常态化开展此类活动,促进大家提升、成长。

  曹中启对此次活动的整体效果予以肯定,并结合自己多年办案经验、工作体会对部分同志发言的不到之处进行了点拨,向青年干警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殷切希望。他要求,全体青年干警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善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同时注重矛盾化解,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注重发挥社会治理的功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并重,努力以实际行动为促进阳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ejxw/yasf/202207/t20220730_17405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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