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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撑起古树成长“保护伞” 守护家门口的“一片绿”

发布时间:2022-07-31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更好的保护古树名木资源,充分发挥古树名木林业资源的重大生态、文化及科研价值,进一步推进互助县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7月25日,互助县检察院召开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县林业和草原局、塘川镇人民政府等11家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听证会议。

  

  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遗产,记录着历史与时节的变迁,是地方文化和人文记忆的重要标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生态、经济、文化和科研价值。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保护自然与社会发展历史,弘扬先进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6月初,互助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各乡镇进行走访排查发现,部分乡镇古树均未设立保护设施和标识,树枝悬挂有物品,且古树根部存在焚香祭祀、堆放垃圾等情形。

  

  

  

  听证会上,主持人首先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的目的及意义作了详细的阐述,承办人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通过多媒体展示了部分古树未悬挂名木保护标识,保护防护设施缺失及古树根部存在焚香祭祀的情形,且结合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对案件进行了释法说理。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会的形式,不仅提高了处理公共利益受损案件的效率,同时帮助解决了我县在古树保护上的不足,为今后古树保护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实现了各方面的双赢多赢共赢。”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就古树管护履职情况及下一步古树管护工作的开展作了交流探讨及表态发言,听证员结合各行政机关代表的发言,就下一步如何干好古树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互助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持续跟进生态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同时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检察听证常态化,深入践行“持续跟进监督”司法理念,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泼洒更多的检察汗水,与百姓一道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也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金山银山、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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