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印发办法持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部门,更应该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自我行为,主动接受监督。”近日,拿着普洱市印发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景东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说道。
“纪检监察机关‘干的是打铁的活’,必须有‘铁打的队伍’。”普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何有效建立起对这支队伍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尤为重要。对此,该市纪委监委印发《普洱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行制度规范。
“我们既注重整体把握,又突出可操作性,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做好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明确责任追究等6部分,形成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35条具体内容。”该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要负责人介绍,将紧盯责任落实和权力运行,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开展干部家访、实行重大事项报告等措施,持续强化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对于反映重点监督人员的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的情况应当报市纪委市监委干部监督室……看着下发的文件,宁洱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相关工作人员感慨道:“以前收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总是一股脑的就向上级报,现在有了规定,就知道该怎么样按程序上报了。”
“我们这次来家访,主要是想了解一下你们生活中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感谢您对纪检工作的支持。”西盟县纪委监委对照该工作办法开展工作,在严格监督的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以开展廉政家访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拉近组织与干部及其家属的距离,把严管与厚爱做到“家”。
“制度能不能有效发挥效能,如何执行是关键。”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监管不严的,对相关责任人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或问题严重的,开展“一案双查”,用严格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杜俊霖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infangjubao_0722/111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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