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扎实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近年来,安康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把法规制度建设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着力在“学、立、行、效”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坚持以“学”为先导 着力增强执纪执法能力
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安康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将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法治理论素养、增强法治自觉的重要抓手。
2021年2月,安康市纪委常委会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每次学习都明确一名班子成员领学,其他成员进行交流发言并撰写学习体会,确保学深悟透做实。
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制度,认真落实全员培训计划,突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全市每年举办3天以上集中培训10余期,定期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测试,做到了法规学习培训全覆盖。
充分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党纪法规”栏目和省纪委监委编印的规范性文件汇编,及时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学习贯彻,推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市纪委监委及时将中央、省、市制定印发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统一发给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使用。
坚持以“立”为主线 着力推进法规制度建设
安康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法规制度建设为主线,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2018年以来,安康市纪委监委先后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自身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协助市委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110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初审、提出了19条修改建议。
在法规制度起草制定过程中,坚持做到对上位法规文件已详细规定的不再重复制定,对探索创新类的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规定,对总结提炼有效经验做法的突出时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做到上下衔接、有效统一。比如,紫阳县创新建立了执纪执法工作团队工作模式,在有效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力量不足、水平不高等实际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安康市纪委监委及时跟进指导,并经反复提炼总结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2021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反腐倡廉蓝皮书》收录了该经验做法。
2019年,按照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要求,对市级层面制定出台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9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核研判,决定废止33份、宣布失效16份、决定修改23份,有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法规制度建设动态更新、规范有效。今年,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正在对涉计划生育有关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按时清理到位。
坚持以“行”为抓手 着力强化法规制度执行
法规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到位。安康市纪委监委从法规制度刚性执行入手,建立多层面、常态化协作落实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法规制度落实落细。
围绕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日常工作流程、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强化机关内部运行管理。2020年9月,组织编写《安康市纪检监察“三化”工作手册》,通过“文字+流程图+文书模板”的形式,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监督执纪执法常用文书格式范本。
坚持实行包联县区责任制,市纪委监委包联领导和联系室部加强工作联系指导,不定期深入县区督导检查,重点对落实法规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偏差、压实工作责任。比如,2019年市纪委组织对全市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发现某县原经贸局退休干部,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后,未按规定作出降低其退休待遇;某县对一名镇综治办主任的处分决定未向其本人宣布,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等问题,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行了通报,并责令限期予以整改到位。
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纪检监察工作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从委机关择优选聘2名干部担任委机关法律顾问、申报8名公职律师,为委机关日常业务和事务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决策服务。
坚持以“效”为根本 着力提升执纪执法质量
法规制度建设的成效最终体现在执纪执法工作质效上。安康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高质量的法规制度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在全市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聚焦提升监督检查质量、线索处置质量、审查调查质量、纪法衔接质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水平。今年1至6月,全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占线索处置总量占比提升20.6个百分点,初核转立案率占比提升23.3个百分点,市本级立案查处县处级案件占比提升1.6个百分点,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提升1.7个百分点。
坚持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对落实案件查办相关法规制度情况进行“全面体检”。每年定期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通过随机抽查、交叉阅卷、集体讨论、逐案评分等方式,重点检查相关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确保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今年2月,市纪委监委组织对县区59件重点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发现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案件管理等方面问题408个,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职能,加强对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提请市委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将“聚焦贯彻执行党内法规情况开展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精准发现法规制度执行中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法规制度的行为。2018年以来,全市实施党内问责1390件1035人,监察问责772件619人。(安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9/1898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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