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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帮着找关系 钱却拿去赌博了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姚雯/漫画

  犯罪分子抓住了家长想让孩子上好学校的焦虑心理,实施诈骗犯罪活动。近日,经河北省安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目前,安平县检察院与该县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涉招生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利用家长升学焦虑骗了105万元

  2019年7月,杜某花费2万元托赵某为女儿办理到名校入学的事。在此过程中,杜某发现像自己一样为孩子升学而焦虑发愁的家长很多,这些家长都想通过“花点钱”“找找关系”,让自己的孩子能够上名校。这让无业在家的杜某生出了骗钱的念头。

  此后,杜某逢人便说自己在教育系统有关系,可以搞到初、高中名校的内部指标。为了扩大影响力,杜某将自己的微信名改成了“衡水升学”,并不断在朋友圈里发布有名校内部指标、保证入学的信息。

  2020年8月,强女士的孩子初中毕业,经亲戚介绍认识了杜某,双方签了办理入学的协议书,杜某也承诺办不成就退款,强女士交给杜某20万元。

  最终,杜某未能给孩子办成入学,也未将费用退给家长。2019年以来,杜某先后骗取了17名家长共计105万余元。

  骗来的钱哪儿去了

  2020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以杜某涉嫌诈骗罪向安平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在提讯杜某后,认为该案有疑点尚未查清:公安机关仅向委托人(家长)和中间介绍人(杜某)进行了取证,却没有查清受托人(赵某)是否存在并向其取证。

  考虑到该案被害人较多,2020年11月19日,安平县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与会人员多数认为对该案关键人员受托人赵某未能取证,杜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虚构了事实存在疑问,不批准逮捕更为妥当。次日,该院依法对杜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该案系因被害人委托杜某,杜某称其委托赵某办理升学而引发,但赵某并不在案,需找到赵某并向其取证;调取涉案的微信和支付宝交易记录,并对杜某的资金流水进行细致梳理分析……”虽然没有批准逮捕杜某,但杜某仍有很大的犯罪嫌疑,该院向公安机关列明了补充侦查提纲,要求公安机关加强对客观证据的收集。

  公安民警立即调取了相关交易记录,经过系统梳理后发现,交易记录并未涉及赵某。家长支付的资金大部分通过杜某女儿的支付宝账户,被以单笔5000元至1万元不等转出至外地银行账户。经查证,上述外地账户均为涉赌账户,但杜某坚称其女儿的支付宝账户平时由赵某使用。

  寻找赵某未果,杜某的旧手机被丢弃……公安民警未找到有价值的证据,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很多人换手机后不会将旧手机丢弃,杜某可能在故意隐瞒。”办案检察官向公安民警作出提示。最终,公安民警从杜某的女儿处拿到了旧手机,依法对该手机进行了证据保全,并提取了电子数据。最终在旧手机内,公安民警找到了杜某参与网络赌博、输掉几十万元的证据。

  与此同时,公安民警也找到了赵某。“她向我咨询过办理升学的事,但并没有委托我办理,我也没有收到过钱。”赵某如是说。

  案子办结,展开专项整治

  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于2021年11月8日将该案移送安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再次讯问了杜某,讲明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在办案检察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杜某坦白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会尽力退赔家长们的损失。杜某的家人代其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共计10万余元。

  今年3月22日,经安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杜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4月13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作出了如上判决。

  今年6月,安平县检察院与该县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涉招生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开展中小学招生工作;对于违法违规从事招生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项活动正在进行中。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7/t20220718_14122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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