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用好“四员”抓手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来,衡阳市紧紧围绕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以当好“四员”为重要抓手,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助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把握主攻方向,当好宣讲员
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分步施策,在磨砺党员干部政策悟力、理论功力、宣传能力上下功夫。学深悟透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积极开展“机关大讲堂”,重点学习省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关于扎实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操作方法等内容,有效提升了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梳理2021年度国、省、市三级出台的乡村振兴政策法规文件,编撰了《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法规选编》,印发至村一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和乡村振兴干部准确把握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大政方针,有效提高各级抓乡村振兴工作的政策执行力。主动对标细化举措。根据《实施意见》,多次开会研讨、制定出台了《衡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扎实推进2022年乡村振兴有关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年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方向,压紧压实科室主体责任,为县、市、区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提供了工作指南。深入基层宣传解读。持续发动各级乡村振兴干部和乡贤五老等“湾村明白人”深入田间地头,积极开展微宣讲、屋场恳谈会、送政策下乡等活动,大力宣传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低保、产业、就业等政策,推进乡村振兴政策向基层延伸、向农村拓展、向群众贴近。
聚焦重点课题,当好调研员
紧扣《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聚焦农村厕所革命、乡村车间建设、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减负”活动。为农村厕所革命定方向。今年全市计划改(新)建农村卫生户厕5万余所、公厕600所,根据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改厕标准化操作规范,重点把好项目准备、工程实施、验收标准、项目运维、监督检查五大程序,严格践行“首厕过关制”,科学运用“试点试验法”,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好一户。为乡村车间建设搭平台。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乡村车间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外地企业新建、鼓励返乡能人创建、动员本地企业帮建,推动劳动力就近灵活就业,多措并举推进乡村车间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力争2022年全市乡村车间达到1000个以上,打造省级示范性乡村车间30个以上。为乡村产业发展寻路径。着力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推进“两黄两茶一花”百亿产业集群建设,用心打造衡南县宝盖镇万亩油菜示范片“黄金海公园”、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亲子度假区、耒阳“归仁农庄”乡村振兴产业园等一批“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示范点,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拓宽农村群众增收渠道。
强化部门联动,当好协调员
充分发挥牵头揽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上下衔接、左右联动,深入研究解决瓶颈问题,广泛汇聚乡村振兴强大力量。持续开展“三大”行动。联合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大排查、大巩固、大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一经发现问题,迅速联系责任行业部门逐级逐项整改解决,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问题动态清零,有效确保各类帮扶政策落地落实。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实行“一月一召集、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通报和交流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研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事项、共性问题、主要矛盾,推行各项任务方案化、清单化、责任化,有效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问题共研、工作共推。凝聚帮扶工作合力。配合组织部门调优配强驻村帮扶队伍,从市县两级选派1802名优秀干部开展驻村帮扶。探索干部成长“长回路”机制,从市直机关选派135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任党委副书记,选派万名干部人才到乡村振兴一线担任指导员和战斗员。建立联村帮扶工作机制,督促联村单位定期走访联点乡村,推进政策、项目、资金落地。强化结对帮扶,动员帮扶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和监测帮扶,定期了解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情况尤其是收入情况,有效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紧盯关键环节,当好督导员
始终坚持强化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积极谋划“三个深度”,推动乡村振兴领域干部作风持续向好。深度践行严实作风。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作表率,定期排查机关廉政风险点,切实抓好“四风”建设,推动规范有效用权。扎实推进衡阳“清廉村居”建设,突出“阳光村务”,深化拓展“互联网+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监督管理,发挥村规民约“小宪法”作用,推动移风易俗。深度聚焦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各类风险排查,科学研判、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小额信贷逾期、扶贫项目资产流失等潜在风险。起草发布《关于项目库建设及衔接资金管理督导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等重点项目专项督导。配合有关部门纠治村级小微权力滥用、村务不阳光透明、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开展常态化监测和暗访,确保各重点领域总体稳定。深度推进问题整改。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问效。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风险类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同时,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位。
原文链接: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2/07/19/13852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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