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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社矫巡回检察出真招 基层社会治理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服务社会大局的工作创新,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海北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推进法治海北、平安海北建设向纵深发展。海北州检察院联合州司法局赴门源、祁连、刚察、海晏四县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为期11天的巡回检察,实现全州司法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覆盖。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巡回检察有序开展。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抽调司法局、各县检察院业务骨干成立巡回检察组,制定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巡前“菜单式”提供业务培训,细化任务分工,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确保海北州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有抓手、节奏准、步调稳、质量高。

  

  

  

  

  细化举措方式,确保巡回检察取得实效。巡回检察组采取常规检察和交叉检察相结合方式,对照“四个清单”,详细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刑罚变更和终止或解除矫正等资料,突出外出审批、暂予监外执行、风险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就重点人员监督管理、未成年矫正对象监管等问题与司法局深入交流,共谋良策。对发现的档案资料混乱、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予以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期间,共查阅档案176册,发现监管不规范问题130余条,并分别将社区矫正对象因病长期请假就医、社区矫正对象年满60周岁,可以减免公益活动的情形反馈刚察、海晏县检察院,刚察、海晏县检察院以公开听证方式调整监管措施,避免机械司法,以张弛有度的监管传递检察温度,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保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积极创新探索,实现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本次巡回检察以“检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相关人员”的“检+”巡回检察模式,通过邀请第三方力量参加巡回检察,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监督面。同时,认真听取第三方力量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意见建议,构筑多方同向发力“检察+”工作模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科学推进,对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海北州检察院针对本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通过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向州司法局和被检察的社区矫正机构反馈意见建议。下一步,海北州检察院将紧密结合“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4776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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