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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搭建“行政+检察”纽带 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部署,切实发挥行政机关专业领域的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7月6日,黄南州检察院举行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黄南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税务、公安等领域的16名专业人员被聘任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黄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晓军出席聘任仪式并讲话。

  

  

  

  聘任仪式上,组织学习了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宣读了《黄南州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李永祥等同志兼任检察官助理的通知》,向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

  马晓军向1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热烈祝贺和感谢,就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认识重大意义。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重大决策,对在新的法律问题、技术问题日益增多,刑事执法司法各环节上专业性愈发突出的形势下,借助行政机关专业人员这支队伍的“外脑”,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能力,破除办案中的专业知识瓶颈,助力检察机关客观公正高效办理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二要提高政治站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是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的重要举措,在助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将为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奋勇前进,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高原特色、黄南特点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提供智力和技术保障。三要明确工作职责。特邀检察官助理既是荣誉也是责任,是我们办案过程中必须依靠、可以依赖的重要办案力量。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帮助分析专业性较强的案件线索,解答办案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配合开展勘验、检查、鉴定、调取固定证据、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参加公开听证等,当好检察办案的“战斗员”,共同推动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要在协同办案、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力量配合、联动会商等方面,推动双方良性互动、高效衔接上发挥作用,当好司法行政的“联络员”。要在协助检察办案和履行自身职责时,以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宣讲法律法规、检察业务,切实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法律意识,当好法治建设的“宣传员”,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黄南、法治黄南贡献力量。四要做好工作衔接。要健全常态化联络机制,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同堂业务培训,经常性组织案例研讨和业务会商交流等,久久为功抓好制度落实。要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深化信息共享,防止“以罚代刑”,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按年度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情况作出评价鉴定,对在办案中作出重要贡献,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的,要积极向所在单位建议,予以表彰奖励。要健全协同研究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业务交流,共同研究执法司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疑难问题。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食药环、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新青海建设黄南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要注重清廉形象。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特邀检察官助理既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又是法律监督机关司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规定。要注重自身形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始终保持清廉本色,客观公正,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黄南州检察院将以此次聘任工作为契机,开启黄南检察借“外脑”、聚“合力”、促“共赢”检察办案新模式,打造具有黄南特色的“检察+行政”专业化协作之路,助推黄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新青海建设黄南篇章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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