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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搬到家门口 检察官支持九旬老人起诉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6月28日,陕西省洋县法院在一农家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诉两儿三女赡养纠纷案,洋县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可以对赡养纠纷支持起诉,这件事在当地引起轰动。

  6月21日,年过九旬的张婆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自己今年4月摔伤后无法行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她虽育有两儿三女,却无一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只能与五子女对簿公堂。由于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又缺少法律知识和诉讼能力,张婆婆特向洋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为其提供帮助。

  洋县检察院接到申请材料后,立即对张婆婆目前的生活状况及无人赡养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认为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遂审查立案并向洋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考虑到张婆婆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同时为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法检两院经共同协商,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老人家门口,就地开庭审理。

  当天庭审中,洋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当庭宣读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表达参与调解的意见;依照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阐明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和子女对父母应尽赡养义务的法律依据,表明了检察机关维护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立场和主张。

  庭审结束后,为化解矛盾,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法院决定对该案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洋县检察院也表示将对此案继续跟进支持、监督,确保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据悉,今年以来,洋县检察院在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民事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办理了一批涉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利益保护的支持起诉案件,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207/t20220706_14091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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