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1.神木市高家堡镇石峁村对石峁遗址管护不力遭破坏的问题。2013年8月,石峁村村民未经土地、文物等部门审批备案,擅自在石峁遗址范围内动用大型机械违法修建住房,致使石峁遗址长期遭到严重破坏。时任石峁村支部书记兼石峁遗址文保员王邦忠,没有及时制止并上报遗址遭破坏信息。2015年1月,王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榆阳区断桥村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违法施工的问题。2019年4月,榆阳区断桥村新谢组村民在本小组长城50米保护范围内违规修建庙宇,有破坏长城行为,时任断桥村文保员黄利荣,发现后未及时阻止并上报主管部门,工作失职。2019年12月,黄利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横山区波罗古堡遗址保护维修中违规施工的问题。2017年11月,横山区波罗古堡东堡墙保护维修过程中未按文物保护施工要求规范操作,将清理出的松散墙砖随意抛下。时任区文广局副局长、波罗古堡保护维修项目负责人杨滋柱,在项目中监管不力,致使施工单位违规施工。2017年11月,杨滋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组织处理。
4.定边县明长城遗址被水浸泡、遭工地包围的问题。2019年5月,明长城盐场堡镇二楼村段被水浸泡,定边街道办事处北园子段被建筑工地包围,搭建临时场所,定边县相关单位和部门未能正确履职,清除不及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文体局局长艾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文体局副局长者飞鸣、局党组成员兼文化执法大队队长王军师、文物办主任杨元章、定边街道办副主任刘向阳、盐场堡镇副镇长韩晓伟受到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处理。
5.府谷县镇羌堡古遗址内违法施工的问题。2019年3月,新民镇人民政府在镇羌堡实施市政改造项目中,未按照《文物保护法》要求报批手续,就破土动工,2019年7月,新民镇副镇长崔雄、县文管办主任王明清、县文管办巡查二组组长傅禄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新民镇党委书记刘晓华、镇长王杰、县文旅局局长张路、副局长白生辉、文化执法大队队长康学刚受到谈话提醒处理。(榆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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