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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祥符区:以公益诉讼护湿地之美

发布时间:2022-07-0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官对湿地破坏情况开展调查 雷继峰摄

  6月27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袁坊乡,开展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湿地核心区鱼塘和看护房已清退完毕,等上级主管部门核实验收合格后,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这一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彻底使核心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观。”检察官介绍。

  2021年10月,河南省检察院逐级将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清单中的“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违规问题突出”线索转至祥符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该院随即组织展开调查。

  该院经过初查发现,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河南开封柳园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有部分重叠区域,位于祥符区袁坊乡。该区域存在50余处连片的鱼塘和30余座看护房,不仅妨碍行洪安全,而且鱼塘用水需长期抽取黄河水和地下水,养殖尾水随意排放,严重破坏了湿地的生态环境,对珍稀鸟类生存也造成威胁。由于新乡、开封两地有关部门对湿地行政管辖区域认定存在不同意见,违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随后,祥符区检察院向上级院和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汇报,邀请河南省林业厅专家和区湿地保护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明确两地各自管辖地界。

  同年11月,祥符区检察院对该线索予以立案调查。由于鱼塘分布广,地形复杂,检察官采用无人机进一步固定证据。通过深入调查确认,两地重叠区域共分布鱼塘36处170个,其中属于祥符区域内鱼塘16处67个,面积1050亩。

  明确责任后,2021年12月,祥符区检察院向袁坊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以14处870余亩鱼塘和看护房分布密集的徐庄村北为突破点,开展“破冰行动”,科学有序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考虑到养殖户有不少前期投入,为减少群众损失,该院与乡政府召开圆桌会议,协调专项资金100余万元,最大限度解决群众的问题。与此同时,该院与乡政府有关部门一起对余下180余亩鱼塘养殖户进行政策宣讲、释法说理,乡政府责令养殖户限期退渔还湿。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专门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开启湿地保护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新篇章。辖区部分群众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试验区进行池塘养殖活动,严重污染湿地水质,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祥符区检察院充分运用‘河长+检察长’模式,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发力,推动问题整改,值得肯定。”得知湿地核心区与试验区生态环境有所改观后,开封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祥符区人大代表王景卫激动地表示。

  对检察机关下一步的工作,王景卫建议,湿地保护法已经实施,期待在检察机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保护好“地球之肾”。检察机关要继续与行政机关通力协作,以“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宗旨,把实施国家战略与黄河滩区的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结合起来,让沿黄人民群众从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增强获得感,体验更多实惠,为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奠定充分的民意基础和物质条件。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孙巧玲 雷继峰)

  (原标题:以公益诉讼护湿地之美 开封祥符:督促行政部门履职,实现退渔还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04_5619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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