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年少的你·动态】护蕾行动宣传进游乐园
“小朋友们好!快来看看“向日葵姐姐”带来了什么吧!”
“这个宣传册,一定要拿回去跟爸爸妈妈一起学习哦!”
近日,检察官走进博乐市 “凤凰山游乐场”,将精心准备的法律知识宣传单亲手送到小朋友和大朋友们的手上。
活动现场共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电信诈骗等各类宣传单2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次。
每个孩子都是天使,是父母的期望,是祖国的希望,我们要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让孩子远离伤害,幸福快乐的成长!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修订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向日葵”姐姐工作室的检察官通过寄语来教会未成年人预防侵害的方法,保护自己,勇敢的说“不”、“NO”!!!
向日葵姐姐对小朋友们说:
提高辨别能力预防侵害的第一步,就是要提高警惕性,即使熟人也不要掉以轻心,现实中熟人侵害的案例比较多。只要是违背你意愿的身体接触,都算侵害。因此不管对方是什么人,你永远有权利说“不”,永远有权利在过程中的任何时刻改变主意。相信你的直觉,如果对方让你感到不舒服,或你觉得这个地方不安全,请马上离开。
增强防范意识尽量避免独自前往异性家中或带异性回家,尽量避免单独与陌生男子乘电梯。不可接受不可信之人的饮料和食物。
坚决表明立场当面对可能存在的侵害行为时,你可以通过言语(如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坚定拒绝)、行动(如推开对方、离开现场)、大吵大闹(引起旁观者注意)进行语言和肢体拒绝,表明自己的立场,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坚决反抗。
注意收集证据如果不幸遭遇侵害,那一定要立即报警,并及时告知民警,如果施暴者是熟人,不要删除TA的联系方式和通话聊天记录。
向日葵姐姐对小朋友的爸爸妈妈们说:
提早教育让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知道各部位的名称,包括哪些部位是最重要的、最隐私的,不能随意看和碰触。除了隐私部位,其实口唇、耳根、胸部、脖颈等都是他人不可以随意触碰的地方,也不应该去触碰他人的隐私部位。
帮助孩子设定接触安全圈,对孩子表现出的对某人或者某个动作产生抵触情绪一定要注意,发现孩子反常更要耐心沟通,让孩子了解自身的权利边界。
如果孩子遇到侵害,如何将伤害降至最低?
1.报警,保存受侵害的证据。
2.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3.鼓励孩子说出事实,做孩子“最信赖的那个人”。
4.告诉孩子这件事他没有错,他还是好孩子,父母依旧爱他。
5.带孩子接受心理辅导。
此外“向日葵”姐姐还建议家长要多给孩子一些陪伴,引导孩子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守好法律的底线;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金钱观和人生观;引导孩子建立良好的互联网习惯。
来源|法治日报、博州检察
记者/通讯员|潘从武/沙如丽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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