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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东:抢抓战略机遇 对标先行示范 书写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深圳答卷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去年以来,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监督意见》”),省委专门出台《实施方案》,对新时期特区法治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也为特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和挑战。深圳检察机关将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依法治国委《示范意见》”),抢抓深圳“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重大战略机遇,紧扣最高检赋予的“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重大使命,在推动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中能动履职,努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为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贡献深圳智慧和力量。

  

  一是立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站位检察自觉把好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要求,也是根本要求。要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殷切期望,使贯彻落实中央《监督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的过程,成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过程,成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以及对广东、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过程,成为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过程。要找准贯彻落实中央《监督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的着眼点和切入点,牢记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第一使命,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诉源治理,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围绕服务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决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助力特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保障民生福祉,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资源犯罪,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范围。

  

  二是立足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示范意见》,以高起点检察创新助力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和魂,是推动新时期特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根本法宝。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支持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工作部署,坚持抓铁有痕,建立月度调度会议制度和重点工作台账制度,对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赋予深圳的重点工作、重大改革、重要项目,以及创建检察制度示范院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实行项目式管理、节点式推进、台账式检查,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要聚焦关键领域集中攻坚,以点带面助推创新发展。深化企业合规改革,进一步优化“五个一”企业合规深圳模式,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廉政风险防范、评估报告互认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探索建立对行政拘留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机制,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快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深圳标准体系,积极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大力支持基层改革创新,支持坪山区检察院探索建立轻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支持宝安区检察院探索检察机关介入重大公共事件工作机制。

  

  三是立足贯彻落实中央“前海方案”,以高质量检察服务支持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

  

  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前海方案”的重大意义,积极融入国家战略。要全力支持前海检察院创新发展,认真落实支持前海检察院创新发展服务保障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的18条意见,把前海检察院打造为服务国家战略的“桥头堡”。支持前海检察院集中办理全市涉海洋检察案件,参与国际海事执法司法交流,推动构建海洋中心城市司法保护体系。要充分发挥法治前海研究基地作用,持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检察机关服务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提供智力支撑。着眼前海合作区的特殊定位,积极争取支持加强涉外涉港澳法治交流合作,探索建立深港澳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探索聘请港澳法律界或其他专业人士担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人民监督员,为办理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提供专家意见。

  

  四是立足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的使命,以高素质检察队伍确保特区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人才是检察工作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重要保证。要牢牢把握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驰而不息地抓好检察队伍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用好政治理论学习这一基本路径,充分发挥市检察院理论学习专项工作示范点作用,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刚性纪律约束与柔性激励保障并重。要牢牢把握新时期特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毫不动摇地抓好队伍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建设。强化领军人才培养,健全“知事识人、序事辨材”工作机制,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鼓励支持检察人员在重大案件办理、重大改革攻坚中淬炼本领、提升才干。强化青年人才培养,实施检察人员素质培养“雏鹰计划”,大胆提拔使用优秀青年干部,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的良好局面。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205/t20220518_36659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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