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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志: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监督、支持、保障等作出全面部署,系统地对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印发实施方案,对贯彻落实作出部署。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党的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近年来,梅州市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落实中深化,但与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跟不上、不适应的方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贯彻落实《意见》上全员行动、全面发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实施政治铸魂工程,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双融合,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要“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梅州检察机关要把政治建设作为第一责任融入落实到每一项业务、每一起案件办理中,落实落细中央的决策、省委的部署、市委的要求。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贯彻落实《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认真执行市委出台的贯彻落实措施,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共抓落实的强大合力。着力保障重大部署实施,紧扣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大重点,出台服务举措,紧跟探索建设粤闽赣苏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部署,建立更高层次的区域检察协作。坚定不移保安全护稳定,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加大电信网络犯罪治理力度。开展企业合规试点,服务保障企业在梅州留得下、经营得好。建立“小切口大变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制度,深化诉源治理,认真落实好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结合办案找出社会治理短板,精准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实施质效提升工程,增强司法履职效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意见》强调,“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梅州检察机关要树立整体质量意识,深化“质量建设年”,转变理念、优化要素配置。以求极致理念加强个案质量把关,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加强办案尺度统一,完善检委会决策咨询机制,出台案件办理规范性文件。提升核心业务质效,完善“数据要素”支撑的业务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月研判、季分析、年盘点”,实行挂图作战。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稳步上升,60项指标中有38项排全省前8名。要以业务数据优化引领法律监督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如,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统筹推动全市均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法检联席会议,构建政策落实合力。结合梅州北部生态发展区和粤闽赣交界的市情,打造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建立健全“三省五市”跨区域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结合梅州实际,部署“情暖童心——法治进乡村”专项活动,把未成年人检察融入留守儿童保护。

  

  三、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强化检察人才成长成才驱动,形成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生动局面

  

  “打铁还需自身硬”,落实《意见》,高质量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优化队伍结构,开展人员交流轮岗,构建老中青相结合、以中青年为骨干的良性梯次配备,组建“老+青”搭配的“学徒”式办案组织,引导启发青年检察官助理的办案思维。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针对业务数据反映出的素质能力问题,通过办案点评、案例研讨等,引导检察人员加强对司法政策的理解、对指导性案例的运用。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落实“三个规定”。综合运用检务督察和决策督查,形成“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

  

  四、实施改革赋能工程,推进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释放检察“生产力”

  

  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常态的工作创新干、创新的工作常态干,焕发检察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开展员额检察官逐级遴选,初步形成初任检察官到基层去、上级院检察官从基层来的双向循环,提升基层吸引力。《意见》要求“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要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高质量发展,跟上信息化大势,在补短板、强弱项上善于寻求科技应用的支撑,实现监督工作“本”的提升和“质”的嬗变。

  五、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增效,夯实梅州检察力争上游根基。《意见》要求,“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强基导向,从基础抓起、从基层抓起。加强科学管理,强化司法办案数据管理,完善行政事务管理,强化考核管理,加强检察人员考核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统筹衔接,形成鲜明导向,调动各类人员积极性。要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经过近几年的深耕厚植,梅州基层检察院建设呈现良好局面,但发展仍然不够平衡。要深入“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活动第二阶段工作,以解决“人”的问题为关键,以“案”的问题为着力点,要素向基层倾斜,完善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检察院和部门业务指导机制,全力为基层解难题,推动协调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205/t20220520_36682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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