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岑:持续做好融合和创新两篇文章 推动强监督优办案深治理取得更实成效
2021年以来,清远市检察机关坚持“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管理科学、素能过硬”思路,聚焦融合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监督治理转型升级。
一、围绕“一条主线”,创新服务大局新格局
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方案作为检察工作主线,把服务大局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上。两级院先后成立7个办案组,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全市“助力疫情防控”专项活动。坚持打击犯罪和追赃挽损“两手抓”,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法治教育巡讲,全力守护安全生产。知识产权检察以地理标志产业保护为牵引,加强企业创新环境保护。推行“严惩+追偿+恢复+教育+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助力清远更清。
二、注重“两端治理”,将能动履职和诉源治理理念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着力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和系统治理延伸,深化抓实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预防性公益诉讼等工作,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刑事检察聚焦轻缓刑矛盾实质性化解,创新建立刑事案件损害赔偿金提存制度。行政检察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30件,同比上升8.6倍。公益诉讼检察着力构建预防性公益诉讼机制,探索“网格+检察”公益诉讼新模式,着力打造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清远样板”。未成年人检察构建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共建机制,推动精准化矫治教育。深化“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机制,注重监督纠正系统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今年以来发出检察建议291件,获采纳222件。
三、坚持“三查并举”“三责同追”,对违法犯罪行为全链条打击、立体化治理
以加强“审查、调查、侦查”核心能力建设为着力点,改变以往封闭式书面审查为主的审查方式,创新“审查跳出卷宗,监督跳出诉讼,合规跳出不起诉,治理跳出个案”理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办案监督能力,优化监督模式。从“被动”向“主动”转变。推进书面审查与自行侦查、调查复核相结合的亲历性办案模式,强化引导取证、案件研判、法律论证和审查办理工作。对于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创新线索、手段、人员融合的侦查一体化办案体制,加强部门、程序衔接,摒弃“等案上门”“等米下锅”观念,“主动出击”精准行使侦查权。从“分散”向“集成”转变。综合运用“三查”手段,打通部门壁垒,实现线索互移互通,拓展法律监督渠道,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发挥法律监督整体效能,从“单一”向“立体”转变。做到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三责同追”。以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为例,对同一案件,既审查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公益损害赔偿、环境修复责任,又审查追究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责任,以及在行政执法中认定事实或适用程序不当的责任,最大限度发挥法律监督效应。
四、推进“四检融合”,促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支持、融合发展的法律监督格局
着力打破法律监督履职中线性思维、单向思维的“藩篱”,逐步转型为统筹联动、系统多元的履职模式。健全融合会商制度。明确线索互移、证据互转、同办联办、互补互助、协商处理、深挖根治等事项,对40项适用于不同业务条线的“通用指标”和43项需要互相协调配合的工作逐一明确相关程序和要求。围绕6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进行动态分析,半月一调度,每月一研判,找差距、促提升。建成用好行刑衔接办公室、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协作办公室、大数据运用办公室等“七大平台”,促进“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更高效。探索集中式管辖、一体化办案机制。综合分析各基层院办理案件结构、特点,整合辖区内诉讼资源,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先后设立全省首个知识产权综合办案机构、全省首个网络检察室、生态检察室等“四检合一”办案组织,以办案区域化专业化促进服务手段多样化精准化,提升法律监督效果。
五、创新“五项机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
创新科学管理机制。完善基层检察长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根据核心业务设置15个考核大项和68个考核小项,直接将办案理念、质效要求传导到基层院检察长肩上。创新素能提升机制。建立“培训+比赛+办案+研究+评查”素能提升机制,举办清检周三业务讲堂和清远检察夜校67次,累计培训近3万余人次,以优秀公诉人邀请赛、创新项目比赛、典型案例评比等为载体,倒逼干警提升综合能力;健全全市检察官统一调用制度、检察人员异地调用实施办法,推动南部和北部地区基层院互派干部,促进优势互补、经验互鉴。创新专业化建设机制。组建公益诉讼、重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涉税犯罪和走私犯罪等专业办案团队,着力在专业领域打造核心团队品牌,培育专业化领军骨干人才,推动专业领域重大案件高效精准办理。创新公开听证机制。健全检察业务条线公开听证指引,建好用好检察听证室、移动听证室,逐步形成常态化开展、全面性覆盖、分类型听证的检察公开听证模式,以公开听证促进监督质效全面提升、赢得司法公信。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686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同比上升12.7倍,听证后化解率94%,最大程度消除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创新科技赋能机制。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电子数据恢复、测谎、案发现场立体复原等检察技术,探索搭建“四大检察”本地资源库,汇集内部业务数据和外部执法司法数据,自建模型、创新场景,对监督功能、监督模式、监督手段升级改造,打造虚假诉讼、耕地占用税、司法救助等多项监督应用模型,为案源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六、善用“六大支点”,在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用好两法衔接、提前介入、认罪认罚协商、自行侦查、赔偿之诉、律辩覆盖等工作方式,既注重同向发力、相互补强,也注重运用不同手段消解单一手段的消极因素。用好两法衔接机制。研究出台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定案件办理指南,全面排查多次违法类案件未及时移送情况,增强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用好提前介入侦查。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室、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办公室实现“全覆盖”,创新建立“随机+定向”轮案、“线上+线下”沟通和“派驻+巡回”监督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把关、过滤作用。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建立繁简分流机制、运用证据开示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减少社会对抗。2021年以来全市适用率保持在86%以上。用好侦查权和自行补充侦查。建好用好自行补充侦查人才库,在全市刑检部门配备自侦力量并组织专题培训。对于可以自行提取的证据及时进行补充,合理降低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适用比例,全市“案-件比”优化至1.07。用好赔偿之诉。通过诉讼让违法行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在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探索劳务代偿、异地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机制,有效维护受损公益。2021年以来共督促被告人赔付1.1亿元。用好律师辩护制度。建立检律会商机制,为律师提供“来访即接、来信即办、来电即回、网络即答”的“绿色通道”,推动刑事辩护和刑事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205/t20220520_36683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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