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无为:“三令”齐发,只为挽救迷途的你!
1月27日,无为市检察院对4名参与聚众斗殴的涉罪未成年人举行定罪不捕训诫仪式,邀请了市公安局案件承办人、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及心理咨询师等相关人员参加。这是该院首次同时发出“训诫令+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是在定罪不捕后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时进行训诫、督促监护和家庭指导。
不捕显温情训诫是挽救
检察官在审查逮捕阶段,综合考虑了案件的事实、情节,认定了涉罪的4名未成年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到案后能认罪认罚,家庭具备监护能力,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贯彻最高检“坚持教育和保护优先,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创造机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羁押措施、刑罚尤其是监禁的适用”的指导精神,最终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但是不捕不等于不管,为进一步对涉罪的未成年人进行释法说理、教育感化,促进其真诚悔罪、回归社会,决定举行训诫仪式,检察官宣读了训诫词,分析了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指出了其行为的社会危险性,希望他们能以此为戒,今后能够遵纪守法,走上正途。
督促监护为失职的父母戴上“紧箍咒”
“我爸妈在上海打工,我和奶奶一起生活,他们管不到我。”“我爸妈自己做生意好忙,我不回家他们也不知道。”……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罪的未成年人父母都存在家庭监护缺失的问题,本应作为第一监护人的父母因长期不在身边,疏于管教,亲子沟通不畅等原因,缺失的家庭监护教育使未成年的孩子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在听取了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的指导意见后,深刻意识到各自监护职责的缺位,均表示严格按照《督促监护令》的内容加强对孩子的关注和监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和社工的帮教。
孩子“生病”家长也要“吃药”
办案中检察官发现涉案的未成年人有的家庭亲子关系紧张,有的父母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有的父母放纵忽视,遂邀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涉案的孩子和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明白青少年的心理状态,内心渴望成长独立又希望能得到父母关爱的矛盾心理,让家长明白了教育的重要性。
参会的父母们表示,原来自己的教育方式过于简单粗暴,今后一定要履行好家长的职责,多与孩子沟通和交流,修复家庭亲子关系,为孩子的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202/t20220215_35531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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