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发布】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基本情况通报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指示精神,以及高检院、省院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新刑诉法实施为契机,更新执法理念,转变侦查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反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33件1575人,件数同比增长27.77%,人数同比增长12.82%。其中:贪污案354件622人,占立案总人数39.49%;贿赂案件779件826人,占立案总人数52.44%;挪用公款案件94件120人,占立案总人数7.62%。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57人。
五万元以上大案1114件,同比上升40.3%;县处级以上要案111人,同比上升70.77%;科级干部案件354人,同比上升32.58%。
2013年,共提起公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24人,同比上升23.21%。其中:起诉大案947件,起诉要案90人;人民法院共对1519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做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达到了100%;通过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738.013万元,同比上升18.3%。
二、工作成效
1、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
全省共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111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如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友仁,安徽军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小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阜阳市人大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非煤办原主任朱永国,六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蒋应平,蚌埠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刘亚,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原副局长丁宝军,安徽省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原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胡传道,交通银行合肥分行原纪委书记花俊,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赵建明,安徽省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操良玉,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洁之;繁昌县政协原主席方振根、利辛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马云、涡阳县委原常委、副县长张华松受贿案等。
2、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
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各地积极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发生在教育、就业、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农业税垫税、惠农资金管理、农村土地征用等与民生民利密切相关案件857人,占立案数的54.77%,其中五万元以上大案590件,县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159人,乡镇站所工作人员103人,基层组织人员411人。如淮南市田家庵区院办理的三和乡王圩村“两委”委员、报账员程晋林挪用征地补偿款802万元案;合肥市瑶海区院办理的瑶海社区站北社居委妇女主任张世凤利用协助政府征地拆迁的职务便利,涉嫌伙同他人贪污196万元案;六安市金安区检察院办理的百子庵村村书记陈廷才、村主任吕文金、文书兼民兵营长陈志平、计生专干陈宜菊集体贪污退耕还林补助金、危房改造资金案。
3、查办了一批权钱交易型贿赂犯罪案件。
针对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权力寻租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各地立案侦查贿赂犯罪案件82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2.44%;尤其是重点打击了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犯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受贿犯罪案件252人、司法人员受贿犯罪案件25人。如芜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广平涉嫌受贿150万元案;泗县建设局局长张耀留涉嫌受贿87.6万元、贪污22万元案;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邓继伟涉嫌受贿17万元案;凤阳县公安局局长陶勇涉嫌受贿15.69万元案。在积极查办受贿犯罪的同时,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查办各类行贿案件228件24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5.43%,人数同比增长66.44%。如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秀芝涉嫌行贿900万元案;马鞍山小南山矿业公司总经理鲁本昭涉嫌行贿380万元案。
4、集中查办了一批全省环保及相关领域案件。
组织开展了查办全省环保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行动。全省立案侦查环保资金申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执法等环节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3人,其中厅级领导干部1人,处级领导干部20人,发现案件线索160余件。如安徽省环保厅正处级调研员魏继伯、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正处级调研员汪国良、繁昌县环保局长芮泽进、和县环保局长邢光华、含山县环保局长金全发、怀宁县环保局长赵一平、肥东县环保局长韩军、六安市金安区环保局长蔡广清、亳州市谯城区环保局长李龙斌受贿案等一批案件。
5、领办、督办了一批重点案件。
采取领办、交办、提办、督办等方式,带领安庆、滁州、蚌埠、淮南等地检察机关在全省农业发展银行、高速公路总公司等领域立案28人。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力度大、质量高、效果好。2014年,我们将在省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突出办案重点,稳定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量为目标,着力加大反贪工作力度;以推进“两化”建设,充实加强队伍,强化一体化机制为抓手,着力增强反贪工作能力;以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廉洁从检为要求,着力提升反贪工作的公信力,为我省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相关案例
1、安徽军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小虎案
黄小虎 男 安徽军工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小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嫌贪污960.1万元,涉嫌受贿 205.5万元,涉嫌行贿人民币450万元、 港币1133.9万(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涉嫌职务侵占546.5万元,共计涉案金额达3162.1万元,现已移送法院审理。
2、安徽省经信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朱永国案
朱永国 男 安徽省经信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朱永国在担任省经信委产业处处长、非煤办主任期间,涉嫌收受贿赂600余万元。现该案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3、蚌埠市副市长刘亚案
刘亚 男 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利用其担任烈山区区长、区委书记、人大主任及蚌埠市副市长职务便利,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1591.71万元。现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4、六安市副市长蒋应平案
蒋应平 男 六安市原副市长。蒋应平在担任安徽省六安市(地级)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受贿47.4万人民币、500美元、三台海尔空调,涉嫌玩忽职守致使国有资产损失700万元。该案现已移送法院审理。
5、2013年办理的数额最大的贪污案
冉昆峰 男 六安市金商都公司原董事长。冉昆峰在担任六安商之都董事长期间,授意并安排六安华侨友谊公司总经理辛莉莉等人,利用辛莉莉等人管理该公司财务的职务便利,在六安华侨友谊公司改制期间通过调整会计账簿、隐匿、转账等方式,贪污国有资产1431余万元。现该案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6、2013年办理的数额最大的受贿案
刘家坤 男 阜阳市人大原副主任、太和县委书记。刘家坤涉嫌伙同其情妇赵晓莉共同收受他人现金、金条、观音画像和一条玛瑙项链,涉案金额达2929万元,现该案已移送法院审理。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xwfbh/201401/t20140124_13131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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