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安阳北关:宽严相济不起诉,化解对抗促和谐
“因为我一时冲动,处理问题不冷静,给对方造成了伤害,现在感觉很后悔,也对不起对方。感谢检察官给我这次机会,以后再遇到问题时我一定正确处理,遇事不能再冲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近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对杜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
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和被害人赵某某经营着两家相邻的商铺,2021年7月,二人因小事发生争执,继而互相厮打致赵某某腰部受伤,经鉴定,赵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尚未得到化解,长时间无法达成和解。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张梅英认真审查案件证据,全面了解案件的起因、双方家庭情况等。经审查,双方系邻居关系,又是因偶发的矛盾引起纠纷,如果不能妥善处理,简单一诉了之,不但会加深彼此积怨,不利于矛盾的化解,还会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因此,张梅英检察官确定了努力进行和解、争取彻底化解社会矛盾的办案方向。
在审查起诉期间,张梅英检察官首先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了解了双方当事人对本案处理的态度;还认真学习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相关标准,计算出本案民事赔偿的数额,使得和解工作更加有依有据有说服力。承办检察官多次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与当事人共同寻求处理此案的“最优解”。通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杜某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承办检察官从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的角度出发,依法启动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决定对杜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公开宣告时,张梅英检察官当场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为达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教育一片的目的,在宣告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告知双方当事人邻里之间以后要和谐共处,互帮互助,遇到问题要正确面对和处理,要遵纪守法,讲究和善,遇事冷静。该案的办理发挥了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使被不起诉人认可、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起到了维护邻里和谐与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dt/202206/t20220610_369541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
- 点赞!云南检察1篇论文在...24-11-28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