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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静波:无怨无悔检察情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叫呼静波,现任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我给大家汇报的题目是“我的检察情结”。

  1994年4月,我从汾阳市三泉镇政府调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从一名乡镇党政综合办主任转变成为一名普通检察官。那时自己在乡镇已经有五年的工作经历,对检察机关工作却完全陌生,是地地道道的门外汉,然而党的安排却不能不服从。进入检察机关后我很快发现检察机关是一个业务性很强的单位,对于我来说这意味着以前的一切都变成了空白,新的一页还要靠自己一笔一划重新谱写。我记得很清楚,那年我刚满25岁,年轻人有的是精力,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困难,况且随着对检察工作的逐步了解,自己也很快喜欢上了这个职业。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也陪伴着我走过了20多年的检察生涯。

  2004年,是我参加检察工作的第十个年头,这十年中我先后从事办公室、政工、公诉、反贪等工作,有苦有乐,有悲有喜,一点一滴地也从一名检察工作门外汉变成了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2004年也是我人生中关键的一年。这一年,我荣幸地被院党组任命反贪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把这么重的担子交给我,是党组和上级领导对我莫大的信任。这是一种信任,然而更多的却是一种责任,我没有感到一丝的轻松和高兴,只感到自己肩上沉甸甸的。

  反贪污贿赂工作历来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党和群众、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我担任反贪局局长以来,坚持以办案为主,狠抓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4年以来,我们主办各类贪污贿赂案件74件,其中大要案件54件6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反贪工作有苦也有乐,特别是在查处成功一些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后,那种成功的喜悦往往会油然而生。十多年的反贪工作中,有两次案件侦破行动是自己引以自豪的。

  第一次是在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查处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期间,自己带领全局干警连续奋战了二十多个日日夜夜,一举突破了汾阳市新华书店单位行贿180多万元的大案。当时正值七八月份,天气酷热难当,人坐着都汗流浃背,但是面对嫌疑人较强的反侦查能力,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自己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在经费不足、人员力量薄弱的不利情况下,采取秘密侦查的手段,兵分两路,快速行动,调查走访知情人员,调取证据材料,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从7月29日至8月6日,自己带领干警以院为家,夜以继日,每天工作二十个小时以上。因为连日的劳碌,加之生活不规律,自己的老毛病肠炎和咽炎又犯了,一大把一大把地吃药也不顶事,实在支撑不住了边打点滴边指挥办案、讯问嫌疑人。不能吃饭就只喝白开水,不能说话就写纸条,经过几十个日日夜夜的苦熬苦战,查清了新华书店和有关学校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贪污贿赂的犯罪事实,并立案查处了我市新华书店和教育系统的6起窝案、串案,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我市教育系统共有40余名人员涉嫌犯罪,鉴于此案涉案人数众多,如果全部立案查处对我市的教育工作影响太大,不利于学校的教育稳定,为了既打击犯罪同时稳定学校的教育教学,我们通过电视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主动退出赃款,争取宽大处理。期间涉案人员纷纷到我院自首,共退出赃款130余万元。对大部分涉案人员,我们移交有关部门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同时,针对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且涉案数额较大的人员果断立案并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打击,有重点地查处了6起典型案件。这些案件查办时间短、行动快、成果丰、效果好,《检察日报》、《山西日报》、《三晋都市报》以及山西电视台等省内外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我们的侦查经验成为当年吕梁市院查处商业贿赂犯罪工作的一个亮点,受到省地检察机关的表彰,我局被吕梁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反贪办案先进单位,我个人被省院荣记二等功一次。

  第二次是在2009年3月18日,也就是在2009年1月我荣获第三届“十大杰出检察官”之后,我们在吕梁市院的统一部署下,集中开展了太中银铁路建设中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带领全局反贪干警,兵分四路,把太中银铁路涉汾的市协调领导组、四个乡镇及二十二个行政村的账簿、凭证等有关资料全部调取,经过反复审查所有的账簿和凭证,逐个分析研究有疑问的线索,从一笔两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入手,一举查获了太中银铁路工程建设中贪污案件8件8人,均为大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也就在2009年,我们查处的12件13名被告人,法院均在当年做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人,其余均为有罪判决。作为一个基层院,能够做到当年立案、当年侦结、当年判决非常不易,我院反贪工作成为当年全市反贪工作的一个亮点,被评为全市第一,受到省院表彰。

  十多年的反贪工作中,在情与法的交织中,我也存在一些困惑。

  一是在2011年公安“清网”行动中,我带领反贪干警以及两名公安干警在陕西省汉中市的大山里成功抓获一名在逃十一年之久的挪用公款犯罪嫌疑人张捍红。这是我在1999年担任反贪局侦查科长时查办的案件。张捍红是一位汾阳农行中层干部,挪用公款50万元借给他人做生意。我们接到报案时他已潜逃。十几年来,我们限于人、财、物等困难因素未能将其抓获,此次借公安全国性的“清网”行动,我们才在汉中市抓获张捍红。被抓获时他在山里看护林场,一个月300元工资,整个人瘦骨嶙峋,全身都是病,看来潜逃的日子还真不好过。随后我们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重新逮捕、公诉。按照法律规定,逮捕应通知嫌疑人的家属或单位,可怜的是张捍红的父母均已过世,本人也是抱养的,没有兄弟姐妹。妻子在他出走后已改嫁,我找到他的妻子做了多次工作,但是他妻子不愿意管他的事了。有一个女儿也是抱养的,他出走时女儿才六、七岁。女儿学习也不太好,中专没念完就嫁到了外省,联系不上了。同学朋友也没人管他,单位上也早就开除了他。我当时想,张捍红已经成了孤家寡人了,连在《逮捕通知书》上签字的人都没有,当时的他应当很绝望。管还是不管,我感到非常困惑。为了稳定他的情绪,带着一些同情之心,我想《逮捕通知书》就我签吧,算是他的兄弟吧,我就在上面签了字。完了我去看守所看他,他知道这事后感动的哭了。他说这些天在看守所里闷得慌,更无人看望他,想起这些事他甚至有寻死的念头。我说那可不敢,以后还有我这个兄弟牵挂你了。此后我经常去看守所看望他,捎点日常用品,真的把他当大哥了。后来他被判了十二年,去了阳泉一监,正好阳泉一监的政委冯金生是我汾阳老乡,我知道张捍红会做饭,炒菜也不错,让冯政委安排去厨房做了饭。他还经常给我写信,我抽出时间也回信安慰安慰他,鼓励他树起做人的信心。我父亲的五叔在阳泉市工作,今年五一期间,我陪父亲去阳泉时又去看了他一下。他现在吃的白白胖胖了,人也精神了。汾阳人、孝义人讲究过六十岁生日时,能有亲朋好友来给他庆祝。我告他说等他过六十岁生日时如已出狱,我在汾阳给他操办一下,出不来我就去阳泉一监给他简单庆祝一下。他听了以后,非常高兴,说这辈子有幸认识我,他一定会认真改造,出来好好做兄弟。

  哀莫大于心死,这个人又有了牵挂,有了希望。我想,他一定会好好表现,重新做人。

  第二个是在2012年,我们立查的一起贪污案件,嫌疑人是一个五十六岁农村党支部书记,叫张庆成,案情是他和村委主任向乡镇政府虚报了受污染农田亩数,多领取了6万余元补偿款,村委主任领回款后分给了他2万元。按我们的办案规定,贪污5万元以上应当立案刑拘。准备刑拘的时候,办案人告我说这个张庆成一人养活的九口人,生活困难,很可怜。我于是到了办案工作区,见了张庆成。通过了解,他确实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个人养活着九口人:一位老母亲,他两口子,儿子、儿媳刚结婚,女儿嫁人后离异带着三个女孩。我问他平时主要是干什么工作的,他说除了种地就是在建筑工地当小工,每天挣60元。在村里当支书不主事,挣得几百元工资也发不了。这次2万元是村委主任硬给的,也不敢不要。了解到他的情况后,我从内心深处同情他。我想不出把他关进去以后,他们一家子日子该怎么过。这起案件从法律上讲应当严肃惩处,作为一名司法人员,也应当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但从情理上讲,如果这些本应当属于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再受到打击,有可能导致他们的家庭支离破碎,一方面与立法的初衷相违背,不利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确实于心不忍。于是我赶紧召集办案人员研究,将相关情况报检察长审批后,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及法院审判期间,我还主动与公诉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办案人员联系,介绍了张庆成的家庭情况,建议酌情从轻处理,最后张庆成被判处缓刑。后来我们又通过民政部门给他家办了2个低保,给他解决了实际困难。

  像这样的案件其实还有很多。在实际工作中,维护法律的权威是我神圣的职责,但是面对在情与法之间抉择的时候,我仍然存在着许多困惑。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从2004年任反贪局长以来,又一个十年过去了。在这十年中,自己把青春无私地奉献给检察事业的同时,自己也伴随着检察事业成长起来,党和人民给了我很多的荣誉。2004年,自己被中共吕梁市委、市政府授予“吕梁市劳动模范”称号,2006年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一次,2008年被吕梁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一等功一次,2009年被授予“山西省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并记一等功一次,2010年被授予“山西省杰出青年卫士”称号,2010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双先表彰活动中荣记个人一等功,自己带领下的反贪工作也多次受到省、地、市的表彰奖励。荣誉是肯定,也是鞭策和鼓励,意味着更多的奉献和牺牲。

  古诗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想这也是我自己的真实写照。反腐倡廉事业任重而道远,自己在多年的反贪工作中也曾多次受到各种威胁和恐吓,各种利益的诱惑,自己作为一位农民的儿子,一个受党培养多年的检察官,在反贪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防微杜渐,洁身自好。值得欣慰的是,有许许多多的和我一样的同志战友,正和我一样在这条充满艰难险阻的道路上为检察事业挥洒着青春的汗水和泪水而无怨无悔,共和国的检徽也因此而显得更加光辉灿烂!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dwjslm/jcfc/201309/t20130918_12062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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