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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 | 六一前夕,上海检察机关7名个人获这项全国表彰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名单公布,全国检察机关共有29个集体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39名同志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31名同志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

  

  其中,上海检察机关3名同志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4名同志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

  

  全国青少年

  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

  

  

  黄金洪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第八检察部副主任、

  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检察官办案组主办检察官、

  四级高级检察官

  

  黄金洪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三年,办理了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探索办理了残疾未成年人医疗费支持起诉、涉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治理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开展法治教育,送法进校园、社区、街镇,创新教育形式。曾荣获“全国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办案能手”“上海市检察机关第七届未检办案能手”、浦东新区首届“十大杰出政法英模”等荣誉称号。

  

  季冬梅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季冬梅始终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贯彻于整个工作中。编写多部法治课程、普法手册,赴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近千次,并组织编写线上“阳光护航”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竞赛游戏,寓教于乐;参与建立徐汇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累计接待万余人次,让基地成为学生走出学校的“第二法治课堂”;用心帮教每位特殊问题孩子,联合区妇联组建“家长学校讲师团”,建立“家长学校”,推进家长亲职教育,并先后建立徐汇区涉罪未成年人“光启观护”基地、“铭言观护”基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300余人。

  

  吴翎翎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吴翎翎从事检察工作16年,是第二届“全国未检业务竞赛办案能手”, 2021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作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讲师和“全国法治教育名师”培训讲师,获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等,办理全国首例未保领域从业禁止案,获评第二届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件”、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曾办理全国首例禁止持有儿童色情网络信息案等。

  

  

  全国青少年

  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

  

  徐丽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四级检察官

  

  徐丽春作为普陀检察“蒲公英”未检团队的一员,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六年的时间里,始终坚持以温暖的司法情怀、不倦的探索创新,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贡献检察力量。她积极走进校园、深入学生,受聘担任三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展“检察职业体验周”、组织“检察开放日”、讲授线上线下法治课程等形式,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协助首创“检校问诊室”制度,助力法治校园建设,获评上海市“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优秀巡讲员及精品示范课程。

  

  莫苇菁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主办检察官、

  四级高级检察官

  

  莫苇菁是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检办案能手,从事未检工作18年,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双向保护司法精神。荣获“黄浦区最美政法干警”“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称号。办案中,她用真心真情教育感化每一名失足青少年,为他们量身定制帮教方案,鼓励他们真心悔罪,提升法律和规则意识。她带领团队成员研发和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和家长课堂,举办法治基地参观、检察开放日活动,帮助孩子们远离犯罪、加强自我保护,提升家长责任。整合学校、家庭、公安、社区、民政等力量,创建绿色安全校园。

  

  张 琪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张琪参与“今日说法”《巡回检察组》科普视频录制、《民法典》专题汇报及普法宣传等活动。工作期间,充分发挥办事细致、具有亲和力、共情能力强的特质,在案件办理、法治教育、谈心谈话过程中,深刻了解对象的个体需求,注重说理析疑和心理疏导,打开他们的心理症结,鼓励和帮助对象回归社会,消除再犯风险。未来她将继续坚守初心,用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锐意进取,精益求精,用奋斗与实干逐梦检察之路。

  

  凌 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凌云自2009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后,始终扎根刑检一线,曾办理王某某诈骗巨额儿童医疗费用案,不仅使犯罪分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被害家庭损失。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凌云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等弱势群体的犯罪行为,同时耐心倾听弱势群体的诉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体现办案的社会效果,曾多次赴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地开展法治宣讲,帮助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更好地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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