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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五步支部工作法”关爱老党员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黄丽贤)“你们在退休老同志支部实施的‘一座谈二通报三规范四必访五报告’支部工作法,实现了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全省离退休干部‘六有一提升’示范党支部,实至名归。”前往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参观学习的机关干部感慨道。

  近年来,张家港市检察院采取切实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延伸到退休老同志党支部。“我院通过搭平台、抓机制、整资源、创特色,切实加强教育管理,促使老党员争做检察工作参谋员、各项政策宣传员、文明风尚示范员、和谐社会促进员。”该院检察长邓根保说。

  该院规定,每名党员在退休时要召开一场座谈会,让老同志离岗不离党;院领导每隔半年到支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表达关心关爱,听取意见建议;党支部每月15日按学习、服务、开放三类主题循环开展组织生活会;在支部党员出现重疾、重大家庭变故、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重大节假日前夕,党组织必定上门探访,开展学习援助、经济资助、精神慰藉、生活照顾等党内关爱活动,把组织温暖送到老同志心坎上。老党员遇有婚姻变化,取得外国国籍,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本人、配偶及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五种情况,必须十日内向党组织报告。

  该院还通过组建“老党员之家”微信群,促进组织与党员间的沟通交流;打造“银晖映红”老党员活动展示厅,加强阵地建设;成立“银晖映红”志愿服务队,引导老党员开展法治辅导、纠纷调解、应急救援、爱心捐赠等志愿活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3/t20220318_5494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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