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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开发办案智能辅助应用系统提高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蓝恒 通讯员戴文超)“通过系统的智能化梳理,案件定性、监督线索会自动呈现出来,系统还会主动提示量刑建议。”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戴素君向办案检察官演示了开设赌场类案件办理智能辅助应用系统。近日,记者了解到,该系统经多轮升级完善后在余姚市检察院运行良好,办案检察官可以在该系统智能梳理的基础上,高效完成对开设赌场类案件的审查定性、侦查监督、规范量刑等工作。

  据了解,针对涉赌类案件数量增长快、种类多、侦查监督难、量刑难等问题,在浙江省检察院牵头下,余姚市检察院集中梳理了该院近三年办理的涉赌类案件642件,发现其中开设赌场类案件有347件。通过对常见的开设赌场类案件相关数据的清洗、分析、归纳,该院确定了25个侦查监督风险点和49项指标数据及其对应的基准刑调节幅度,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打造了一套集审查定性、侦查监督、规范量刑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流程、规范化、智能化的办案智能辅助应用系统。

  开设赌场类案件是余姚市检察院所办案件中较为常见的类型。以往,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充分了解案件的操作规则、各自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在起诉量刑过程中,做到定性准确、量刑均衡,这对检察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会耗费检察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运用该办案智能辅助应用系统后,常见侦查监督线索和要点都可以被系统自动梳理。检察官点击进入审查处理环节,系统会自动对电子卷宗内的证据开展合法性审查,并依次列出侦查监督风险点,检察官对照相应法律法规对问题进行人工审核后,对于属实的内容,便可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监督通知书或口头纠正的方式开展侦查监督。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系统会数据化处理案件电子卷宗,以表单化形式罗列出21条起诉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累犯等,并给出对应的基准刑调节幅度,检察官最终根据案件事实情节、主观恶性等综合考量确定量刑建议。

  据悉,自2021年10月该系统正式上线以来,该院办案人员共发现侦查监督线索33条,对158起案件进行了准确的定罪量刑。

  (原标题:办理开设赌场类案件有了“智能外脑” 浙江余姚:开发办案智能辅助应用系统提高监督质效)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5/t20220526_5579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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