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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一场公开澄清正名会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石座臣同志:2021年11月8日,宜阳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你将村集体山坡变相给前进公司、承包前进公司及村内所有改造工程从未招标等问题线索,经初核,认定上述问题线索失实。”

  5月18日上午,宜阳县纪委监委在赵保镇于沟村召开公开澄清正名会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负责人、赵保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于沟村“三委”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该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谷向辉宣读了《关于对石座臣同志有关失实问题线索进行澄清的函》;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王伟红介绍反映问题、核查过程以及初核结果,同时说明,此次澄清仅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澄清,不对澄清对象廉政情况作出全面评价;信访室主任胡海东就如何反映合理诉求、哪些事归纪委管、诬告陷害的后果、如何进行网上举报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政策宣讲;于沟村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谈了自己的看法。

  “这些年,于沟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要归功于两点:一是党的政策好,二是村干部干事。干部什么样我们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干了活、受了累不能叫人家受委屈,要我说,不但要还座臣清白,还要追究诬告者的责任。”村民代表老于越说越激动,其他群众也纷纷附和。

  王伟红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严惩腐败分子、维护群众利益,还要激励保护那些敢担当、善作为的好干部。我们不能让一些别有用心者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通过诬告陷害等手段损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次是匿名举报,我们核实后,认为反映问题失实,所以及时给予澄清证明。这也是为了向大家传递明确信号:只要你清正廉洁、为民办事,就不要怕歪风邪气。”

  为了将问题核查清楚,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先后到项目工地、荒山和施工现场,与前进公司负责人、镇村干部和于沟村群众30余人谈话,调取荒山承包合同、工程项目资料、银行流水和会计凭证,在充分取证的基础上逐项核实问题线索,对被举报人作出了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评价。核查清楚后,经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为石座臣公开澄清正名。

  “这次澄清正名,对我来说是信任,更是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严守纪律规矩,不踩底线,不越红线,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争取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于沟村支部书记石座臣表示。(谷矿强)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33c85e648cdb46ab99e8ceba24d965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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