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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严管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不仅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而且还将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5月17日,漯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漯河新近建立并正式运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处理联动机制,这标志着漯河市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处置更加严格。

  近年来,漯河市持续加强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极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权思想作崇,视纪法于不顾,屡屡碰触“红线”。因此,漯河市纪委监委经过充分调研后,决定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处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据介绍,新近建立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处理联动机制共有4项。一是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严查各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在依法处置的同时,24小时内快速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对拒不配合执法检查、干扰民警执法等耍特权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现场执纪执法,并深挖彻查其背后的“四风”问题。二是问题线索核查机制。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网络信息等部门还将建立智慧监督平台,联通公安交警部门酒驾醉驾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公职人员系统数据,提高信息比对效率和精准度。三是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对核准查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及时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重点查处公职人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四是问题线索督办机制。该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加强研判、抽查、审核和督办,对压案不查、执纪不严或“四查清”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严肃问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必须严格执行。”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查处力度,深入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并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郭勇睿)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ztyw/article50358fa5f9d04264ae2142d39efcbd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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