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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20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中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5月8日至7月23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中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视。2021年9月29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向中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对三中院党组开展巡视,体现了市委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三中院党组及全体干警的全面政治体检和深刻党性教育洗礼,也是对三中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促进。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为三中院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提出的意见建议精准到位、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三中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市委巡视工作高度认同、对群众意见建议高度认可、对巡视反馈意见全部认领。三中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蔡奇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强化巡视整改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突出党的领导、抓住党的建设,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三中院党组一致认为,巡视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要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党组书记蓝向东同志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起总责,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次日即召开党组会,全面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落实市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监督、指导、检查等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党组班子利用“十一”假期认真反思查摆,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二)统筹制定整改措施,细化任务分工

  党组班子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专班会,将市委巡视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及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统筹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总体整改方案及两个专项检查的单项整改方案,把巡视整改融入重点工作、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针对巡视组向院党组反馈的47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127项具体整改措施,并分别梳理问题清单、任务分解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列出时间表、施工图,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院党组坚持以上率下,每周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系统掌握进度、研究问题、提出要求,直至整改措施基本全部完成。打破每周一次党组会惯例,遇到棘手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党组书记坚持亲自做、带头抓,反复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以高标准、严要求督促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扎实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班子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自觉认领责任,定期召开分管部门会议,逐项梳理整改任务进展,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各党支部、整改责任部门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干警严格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及时分析总结整改成效,充分运用、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全院形成了院党组主抓、班子成员推进、各党支部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经过几个月的集中整改,三中院党组紧紧围绕市委第六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深挖根源、倒查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按照既定整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形成及时深入学习贯彻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市委指示精神的长效机制,突出抓好“两区”建设、副中心建设司法服务保障,进一步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深化,压紧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措施,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和中层干部配备,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实做细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巡视利剑作用和震慑作用得到彰显。

  截止目前,针对市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47个具体问题制定的127项整改措施,有126项已经完成,另有1项涉及具体案件执行,现已结案,基本完成整改。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方面

  第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中央指示精神,积极主动落实中央、市委重大部署要求。

  1.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增强学习紧迫感。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强化“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组会前中心组学习和每月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加强研讨交流,切实发挥党组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修订完善三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党组织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青年干警理论学习的意见》,并严格督促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2.突出抓好“两区”建设司法服务保障,提高服务保障的积极性、主动性。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在服务保障“两区”建设方面,存在政治敏感性不够强、判断力不足,服务大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成立服务保障“两区”建设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将服务“两区”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院党组、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开展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立足审判职能,制定三中院《关于为“两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工作举措》及重点任务分解,重点从依法支持重点园区建设、大力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十二个方面,精准对接“两区”建设司法需求,明确主责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确保任务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已初步建立16个重点园区台账,落实依法支持重点园区建设举措;与朝阳区北京商务中心区(CBD)管理委员会、通州区运河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签署服务保障“两区”建设合作协议,设立“两区”建设法官工作站,召开“两区”建设法治课堂,助力园区化解潜在风险。与北京市消协签订“服务两区建设共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基地”合作协议,妥善审理涉“两区”建设案件2773件,调解案件230件,化解多起群体性纠纷,拓展二审多元解纷工作。召开辖区统一裁判标准工作座谈会、涉“两区”建设案件跨审级法官会议、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案件新闻通报会等,积极发挥裁判规则示范作用。下一步,三中院将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中央、市委指示精神,迅速精准落实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持续增强服务首都中心工作意识,严格推动落实相关机制措施。

  1.完善制度机制,着力为副中心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质量。2021年9月6日,我院召开“行政争议化解与法治政府建设”论坛暨2020年涉副中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报会,发布包含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议等重要内容的《2020年涉副中心行政审判白皮书》,为涉副中心案件办理提速换档。积极推进行政案件诉前、诉中研判,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总结类案经验,加强对辖区法院涉副中心拆迁、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审理的指导。积极向副中心行政机关发送多篇司法建议,建立并发挥“民生法制课堂”“以案说法课堂”“依法行政课堂”“案例研讨课堂”四个课堂品牌作用,加强对副中心行政机关执法能力的培训。

  2.加强协同共建,健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推动京津冀联络机制落地见效。推进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当事人在京津冀7家法院之间异地立案。建立法官师资共享人才库、京津冀三地司法论坛,促进三地审判业务交流。党组书记专门与廊坊中院、天津一中院沟通京津冀协同发展机制落实方案,推动方案切实落实落地。加强协同共建,健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2022年2月我院发挥首都中级法院职能,邀请张家口中院、崇礼法院2家河北法院和4家首都法院,围绕“京冀两地涉北京冬奥会商事司法保障”主题,组织召开研讨交流会,推动涉冬奥纠纷裁判尺度统一,协助保障奥运赛事顺利筹办。我院组织撰写的《后冬奥时代法律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调研文章,被《法治日报》政法要情专报、北京市委《决策参考》刊载,服务决策参考。

  第三,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1.建立衔接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执行局组建工作专班,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分析、制定整改举措。高度重视执行案款发还问题,制定三中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案款管理要求,加强监督提醒指导。制定三中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首执案件与预执审查、恢复执行案件程序衔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加强案件衔接、管理,提高司法效率。畅通案件当事人反映问题渠道,强化规范办理、释法答疑,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关注重大敏感案件执行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努力推进解决案结事未了问题。

  2.加强审限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力度推进积案清理。修订三中院关于审限管理的相关规定,突出职责分工,压实各环节、各责任人员的主体责任,明确积案处置流程,规范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程序,全面加强对案件审理进度的监督管理。实行逐案督导,召开院领导、审判管理部门、审判业务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对长期未结案件逐案分析研判,集中推进清理。开展专项调研,制定对策举措,从源头上控制积案案源。

  3.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诉讼服务、多元调解归口管理、统筹推进。建立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诉讼服务、多元调解工作。研究制定三中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列出十三项具体措施,深化诉源治理。构建“线上线下”高度融合、功能设施双同步的“一站、二线、三通、四多”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完善“12368”诉服热线平台诉源治理工单办理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社会综合治理作用,研究形成社区法治共建等“行政争议化解与法治政府建设”十二项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果。设置多元调解联络员,加强法官指导和技能培训,积极提高立案阶段多元调解案件成功率。通过优化审理方式、固化审判标准、深化信息建设、完善配套保障等举措,进一步完善快审机制建设,确保提升审理效率及提高审理质量相统一。2021年,我院快审结案量在同期同类案件结案量占比62.85%,居全市中级法院第一。

  第四,着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大改革力度,提升改革成效。

  1.强化规范性管理,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等审判机制职能作用。2022年1月,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在原有基础上推荐新增一名刑事领域审委会委员,合理调整审委会委员专业比例,结合审理案件类型的变化,充分发挥审委会研究法律适用深层次问题的作用。修订三中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办法》,明晰权责清单、研究案件范围;制定三中院《合议庭评议案件全程录像工作办法》,创建民商事案件规范化合议要素指引机制,推动合议制向规范性、实质化转变;修订民商事案件二审独任制转合议制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审判组织转化审批程序。审判管理部门加强调研分析、监督管理力度,持续优化提升工作实效。

  2.加大审判运行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案件审理质效。坚持问题导向,修订三中院《院庭长重点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程》《案件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审限管理相关规定,丰富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方式,增强监管措施的操作性,严把案件评查标准、审限管理审批程序,切实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由院党组负总责的专案评查制度,强化对违纪违法案件的责任倒查处理,加强案件评查结果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具体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的指向标作用。

  3.建立完善服务辖区法院长效机制,强化类案指导。修订三中院《服务辖区法院十项工作机制》及重点任务分解、《关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院庭长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一、二审法院业务交流。严格落实发改案件月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辖区审判工作会议、跨审级法官会议,总结疑难问题裁判精要供辖区法院参考,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巡视整改以来,陆续召开各业务领域审判工作片会8次、跨审级法官会议40次、研究案件430件。

  4.坚决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研究制定三中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部门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培训,建立人民陪审员专家库,筛选涉金融、建筑、法学等学科专业人民陪审员10人,全面推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率提升。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第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持续整改。

  1.深入研判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严肃查办违纪违法问题。院党组班子认真组织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政治担当。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三中院《党组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具体措施》,明确十四项具体任务,明确院党组至少每半年专门听取、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切实压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对违纪违法问题深挖彻查、严肃追责,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制定三中院《制度落实督察工作办法》,下大力气解决制度空转问题。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院党组定期听取汇报,研判分析全面从严治党、信访举报情况,广泛开展座谈调研,制定降低信访举报的具体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每月编制信访投诉举报情况、纪检督察情况报告,供党组成员参阅,及时核查、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党组书记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全院干警讲授廉政教育课,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定三中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工作办法》,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定期与干警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选优配强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积极开展亲情廉政监督员工作,扩大监督主体,强化八小时内外监督,筑牢单位、家庭联合廉政防线,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3.坚持常态化整改,确保巡视指出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上一轮巡视指出的问题再次梳理、深刻反思,党组书记、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检讨,着力提高敏感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对上级单位通知要求的重视,加强对制度规定的学习,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经费管理等审批流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从源头狠抓节约。

  第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专责,促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

  1.紧盯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派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通过实地检查、列席会议、基层调研、主动约谈等方式,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尤其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做到监督常态化,督促推动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履职用权情况。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定期与法院“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负责人谈话,掌握了解被监督单位情况;紧扣审判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及时发现纠治问题。全面了解法院政治生态,结合政治生态谈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处分处理、问责、纪检监察建议和提醒函等方面信息数据,从中发现问题、研判形势、督促整改,提升监督实效。

  2.选优配强内部纪检督察部门人员,加强培训管理,切实提升内部监督能力。加强机关纪委工作规范化建设,安排机关纪委委员深度参与日常审务督察、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制度落实情况督察等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配齐配强内部督察部门干部,提升内部监督人员素质能力。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信访核查工作流程及要求,强化集体研判分析,加强对纪检督察人员的保密教育管理,确保内部监督工作规范、严谨、准确。

  第三,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提升廉洁风险防控能力。

  1.进一步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督察,着力解决制度空转问题。2021年,修订完善三中院《关于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若干意见》,增强制度操作性,录制制度讲解培训视频,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落实。2022年,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和业务工作实际,再次全面梳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防控措施,拟结合北京市高院有关制度要求,制定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笼子。制定三中院《制度落实情况督察工作办法》,建立由院党组负责的制度落实督察工作体系,将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时通报情况,对制度落实不力的部门、人员追责问责,下大力气解决制度空转问题。

  2.严格选任部门党风廉政监督员,强化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规范管理。修订三中院《党风廉政廉政监督员工作办法》,明确党风廉政廉政监督员的选任、考核标准以及问责制度,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工作职责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其“啄木鸟”“微探头”作用,提升其监督执纪素质水平。2021年10月,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选聘三中院第五届党风廉政监督员。

  第四,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严格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及时关注干警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院党组对重要事项的审核把关。修订完善三中院《党组工作规则》,强化党组对重要事项的把关审核。制定三中院《干警代表制工作暂行办法》,加强院党组与干警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干警的意见建议并积极解决反馈。

  2.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设立内审专员,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掌握了解内部资产、费用管理情况。科学合理规划第三方审计,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方面

  第一,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深抓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1.增强自我革新意识,强化政治生态研判分析。院党组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检视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坚持动真碰硬,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丑亮短不掩饰、深刻剖析不回避,精准分析政治生态状况,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彻底不罢休,注重工作实效。

  2.增强政治敏感性,准确学习掌握党的建设有关制度规定。注重及时跟进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党的建设的各项文件规定,准确领会掌握,对照调整本单位制度规范。

  3.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增强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事范围、流程,严格执行三中院《党组工作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程》,确保重要事项应议尽议。

  第二,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1.选优配强中层领导干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分析研判全院队伍建设情况,围绕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制定队伍建设措施。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任5名中层正职,增强中层队伍力量。通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建设,开展常态化轮岗交流,召开座谈交流会、专业讨论会、技能比武竞赛等方式,发挥中层领导和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积极培养年轻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分批次开展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严明组织纪律,严格规范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三中院《中层领导干部选任办法》,充分保证干警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

  3.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教育培训、严肃追责问责。搞好政策培训,加强教育引导和警示,强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和的政治性和严肃性,确保规范准确填报。加强证件管理,完善管理方式,严格审批程序。对违反规定人员,严肃问责处理。

  第三,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主动谋划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主动谋划、积极思考,抓实抓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院党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谋划党建工作,2021年以来研究党建议题60余项,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次、机关党委会议13次,每半年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汇报,4名党组成员到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和分管部门指导帮带工作50余次。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8项,明确责任体系及工作机制,严格督导落实,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提高认识、注重实效,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带头抓党建工作水平。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严格落实三中院《党组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提高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帮带联系频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各党支部围绕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开展活动,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指导帮带党建工作质量。

  3.规范党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员“双报到”,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制定三中院《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规范》,明确党组织生活各项规定要求,采取召开情况通报会、意见反馈会、“回头看”等方式,既抓整改落实,又抓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党务工作能力。印发三中院《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考核的通知》,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与年终党建检查统筹部署、统筹推进,加强督导检查和考评。高度重视党员“双报到”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并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十二项工作机制”,在社区建立“诉源治理工作室”“法官工作室”,定期安排法官现场办公,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组织干警赴社区进行宣讲、调解近30余次,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十进”等活动60余次。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经过几个月严肃认真地集中巡视整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制度机制得以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得到有力促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效。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三中院的很多工作与中央、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服务“两区”建设具体举措还需持续深化,集中整改阶段建立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督导落实,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也需要不断深化完善,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要持续加力,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三中院党组将把整改责任一贯到底,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努力推动三中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84773184;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2号;邮编:100012;电子邮箱:bjszdc@126.com。

  中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205/t20220518_77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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