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贵池:紧盯“三重一大” 事项强化监督
“基建工程款200多万元,零星维修工程款100多万元,都没有按规定招投标。不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办事……”这是近日,贵池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和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同志在某学校宣布处分决定的一幕场景。
今年以来,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坚持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作为派驻机构监督的主要抓手,从源头上确保各监督单位规范用权、廉洁从政。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从事前报备、事中聚焦、事后跟踪三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督促综合监督单位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关口前移,突出“事前”监督。在全区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等大会上多次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督促各单位班子成员通过会议研究、集体讨论形式作出有关“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监督。
做足功课,强化“事中”监督。今年以来,驻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议14次,并参与监督重大项目招投标、人事招考等事项,“融”入监督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
跟踪问效,注重“事后”监督。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检查为辅,通过检查“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是否申报、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等方面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全区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对全区“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123次,监督有关事项265个,提出意见建议102个。
“派驻机构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探头’作用,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精准监督,是强化‘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重要方法。”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充分发挥好派驻“探头”和“前哨”作用,推动各单位重大决策置于“阳光”监管之下。(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00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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