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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皇姑:开展民生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2021-12-04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沈阳市皇姑区纪委监委在排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疑点,顺藤摸瓜展开追查,揪出了“低保李鬼”。

  今年70多岁的太平社区居民韩某,视力一级残疾,膝下无儿无女,常年独居。考虑到老人没有稳定收入来源,2005年,社区工作人员为韩某申请办理了低保。“他当时每月只有一家企业发给他的150元工资,符合办理低保政策。每年家庭财产核查报告中,他都没有工作单位,没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始终符合申领低保的条件。”太平社区党委书记王莹说。

  后来,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加大,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可以免费享受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然而,这样实惠的医疗保险政策,韩某居然主动放弃,让社区干部很纳闷。“我们日常工作中发现,韩某经常去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打针、吃药、住院,医疗费用按说应该不少。”

  低保干事到社区医院核查发现,韩某使用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们从社保中心调取韩某档案才发现,他其实是某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不仅有每月200元的城镇职工医保,还享受着每月2800元的退休金。”王莹说,“当时没有并网,我们在家庭财产核查系统中查不出他有工作单位,再加上他提供了离职证明,所以他被认定为没有工作单位。”目前,韩某已被社区取消了低保资格。

  由于此前基层信息核对渠道有限、动态管理不及时不到位,一些“陈年旧疾”隐藏很深。沈阳市皇姑区纪委监委推动监督下沉,针对低保、残疾人“双补”、教育、街办市场等涉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该区纪委监委着力堵塞基层存在的风险点漏洞,对梳理出的共性问题靶向施治,推动主管单位担起主体责任、解决好突出问题,打通了一些长期困扰基层监管的难点、痛点、堵点。深挖细查问题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近年来,区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治理40余项,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1万个,立案4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2人。

  专项监督检查中还发现,皇姑区华山街道华山社区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服刑期间仍在领取低保金。

  “根据最新要求,低保人员每个月应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验定,或者由社区低保干事入户进行核实,或者进行电话、音视频确认,对于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认定的低保户,相关部门应取消其低保资格。”专项检查组负责人介绍。

  为了查清郑某领取低保金背后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区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组深入调查后,发现系社区低保干事安某没有履行动态化管理和相应的监督职责,致使郑某在服刑期间还领取了9个月低保金。区纪委监委根据规定,建议华山街道给予安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安某对多发放给服刑人员郑某的3000余元低保金,予以追回。(沈阳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dfzf/202111/t20211130_255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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