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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让通报曝光发挥出“警示+”作用

发布时间:2021-10-2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连日来,阜康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的“以案四说”工作,并向各级党组织下发了涵盖党政“一把手”、党员领导干部、站(所)长、村(社区)干部等四类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把查个案这个“点”的效应,放大到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的“面”上来,引导全市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阜康市坚持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农村基层党员“微腐败”问题等典型案例,对“不收手、不知止”的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通过不断完善违纪违法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强化通报曝光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警示震慑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干部群众看到纪检监察机关惩腐肃纪的力度和决心,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与此同时,为使通报曝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市纪委监委还根据案件性质,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采取网站、微信、新媒体等方式发布通报曝光信息,让违纪违法行为公开“露脸”,持续释放“零容忍”的信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树立党纪意识、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已对3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通过对反面典型的通报曝光,让群众知晓,干部知羞,发挥出‘警示+’的突出作用,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让广大党员干部‘干成事,不出事’。”阜康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阜康市纪委监委蔺欢 | 责任编辑 黄文芳)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53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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