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湖北丨用好身边“活教材” 黄州区分层分类推进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1-10-09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回首往事我实在是惭愧不已,悔恨不已。我对不起组织培养和关心,成了一个不合格的党员,一个不合格的人民警察,一个不称职的儿子,一个让子女蒙羞的父亲……”9月23日,在黄州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黄冈市公安局黄冈经济开发区分局长江水陆派出所原所长、黄冈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张某某当庭忏悔。
当天上午,黄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某受贿罪一案。区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一把手”旁听庭审,通过“零距离”警示教育,督促“关键少数”增强带头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还组织年轻财务干部旁听黄冈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原副主任、深圳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案庭审,警示年轻干部注重自身修养,杜绝不良嗜好,做到慎独慎微,善用权力;组织财政系统、政法系统党员干部旁听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直属黄冈智兴商贸有限公司原出纳洪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庭审,重点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该区纪委监委利用身边“活教材”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变“粗放治疗”为“靶向施治”。对纪检监察机关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审理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根据被告人岗位特征、案发领域特点以及暴露出的问题等,精心筹划,组织案发单位、涉案行业相关、工作环境相似的重点岗位人员旁听庭审,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通过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印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材料等方式强化以案为鉴,并在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和村(社区)设置正风反腐公开栏175个,已更新10期,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5个,给党员干部“上发条”、敲警钟,推进纪法教育入脑入心见行动。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jcdt/132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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