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桌搬到群众身边
“拖了两年的路,不到一个月就修好了,现在出行再也不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了。”9月18日,面对回访的江西省泰和县纪检监察干部,澄江镇大塘村村民肖诗平说道。
泰和县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与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巡回下沉遍访,按照“县乡联动、片区联合、乡镇协作”的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推进一线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约访、走访重点问题、上门问效回访、公开反馈澄清等工作,将接访桌搬到群众身边,零距离接触、面对面解决。
在县纪委监委到澄江镇下沉遍访时,大塘村村民肖诗平反映本村一条不足1公里的道路在资金已经到位的情况下,时隔两年仍未修复,车辆行人通行困难。随后泰和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来到澄江镇展开调查。
调查组初步调查得知,中铁一局在施工中,毁坏了澄江镇大塘村村口垅组的道路,后经交通部门协调,中铁一局已经拨付修路款至澄江镇政府账户上,镇政府也已研究决定由大塘村村委会按“三重一大”程序组织实施道路修复工程。
为什么有了资金支持,大塘村却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不去组织施工?这里面有什么猫腻?调查组随即从资金、项目、经办人员等多处着手调查,并深入大塘村村口垅组村民家中走访了解情况。
原来,时任大塘村党支部书记的刘某某为了与个体老板肖某华合伙承接道路修复工程,在未告知其他村干部该项目要按“三重一大”程序组织实施的情况下,联系肖某华借三个公司的资质来参与招投标。其间村口垅组部分村民得知修路款已经到位,于是要求由村口垅组来组织人员修路。刘某某担心自己承接工程会惹麻烦,遂让肖某华不去参与招投标。此后,刘某某既没有按程序召开村“两委”会议确定施工方,也未安排其他村干部去落实项目相关工作,在澄江镇多次过问、督促该项目时也均找各种借口进行搪塞,口头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事后却不安排落实项目施工。
最终,刘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还对澄江镇其他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其中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并通报批评5人,并督促澄江镇政府牵头组织实施道路修复工程。
据悉,巡回下沉遍访活动开展以来,泰和县纪委监委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群众诉求217个,督促职能部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34个。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xfgz/202109/t20210922_985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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