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舆情 > 正文

崇明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 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作者:佚名

  日前,崇明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崇明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三中队工作人员张文辉等人私设“小金库”,将违法收入用于吃喝及发放消费卡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张文辉伙同曹某(另案处理)等人将执法过程中清网所得的铅块、鳗鱼苗等罚没物品违规变卖,所得用于私设“小金库”,供船上人员吃喝及多次购买联华OK卡发放给船员,张文辉分得价值2100元OK卡。沈林明知违规变卖罚没款仍先后四次接受曹某、张文辉发放的OK卡,金额共2100元。2021年3月,张文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沈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上棉三十五厂清算工作组组长施汉斌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5月1日至4日期间,上棉三十五厂清算工作组组长施汉斌多次驾驶公务车办理私事,且在上述期间,施汉斌违反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将公务车开回家中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2021年8月,施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370/u1ai88029.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