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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开好谈话“药方” 着力“治病救人”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近年来,宁蒗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坚持凡审必谈,通过不断做实做细审理谈话,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治病救人”的作用。

  在开展审理谈话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首先全面了解被审查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充分准备,对审查调查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进行全面核对,特别是阅卷时发现的疑点、难点和矛盾点,在审理谈话中予以核对,听取谈话对象讲述事实发生的起因、过程、结果,综合判断案情。发现有取证不到位的地方,或者与事实不尽相符之处,及时向办案部门提出补证意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面对面听取被审查调查人陈述、辩解时,明确告知被审查调查人在案件审理阶段享有的权利和需承担的义务,积极研判谈话情况,及时调整方式方法,帮助被谈话人充分认识组织的处理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教育、挽救和保护。同时,设身处地地对被审查调查人进行关心关爱,疏导化解其不良情绪,使其发自内心的认错悔错,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在审理谈话完成后,做好回访工作,避免“一谈了之”的情况。通过适度回访,体现组织的重视以及关心,稳定被审查调查人心理状态,巩固谈话成果。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惩处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的原则,将审理谈话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审理谈话的监督教育作用,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余玲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tiewanfanfu_1031/133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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