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清徐: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好“小案”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郑言兰 赵越龄)“以前我脾气太倔,听不进劝,让大家三番五次上门帮我们调解问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案件当事人贾某握着检察官的手连连道谢。这是近日发生在山西省清徐县检察院对一起不起诉案件上门回访时的场景。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已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得到修复,承办检察官终于放心了。
2022年10月18日,因贾某在田间搭建农用工棚堵占了邻居王某的通行道路,双方发生争斗,致王某轻伤二级。2023年1月16日,公安机关对贾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贾某自行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缴纳赔偿款,后被取保候审。2023年4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清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发生在邻里之间,有和解基础,便实地走访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没想到双方对抗情绪激烈。为此,依托驻村的“清阳法治服务点”启动检调对接机制,检察官联系公安机关、村委会的相关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最终,贾某向王某道歉,王某对贾某表示谅解,并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今年2月,该院依法对贾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解决王某的通行问题,经检察机关多次沟通,村委会同意在田间重新选址,为其修建一条方便通行的路。经过检察官几个月的跟进协调,8月,新路终于修建完成。王某、贾某对田间通行问题的解决都很满意,检察官回访时,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我们将继续在案件办理中综合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29_6702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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