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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中药“上新”,“医圣之乡”开启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10-17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高质量服务打造中医药名都

  河南南阳:多措并举护航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金秋时节,张仲景故里河南南阳,处处铺展着检察人服务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帧帧画卷——在果实压枝的西峡县山茱萸种植园,检察官和药农促膝交谈,了解他们的法律需求;在南阳艾产业园,员工们认真聆听检察官带来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典型案例的普法讲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近年来,南阳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南阳中医药创新发展指示精神,找准服务中医药创新发展切入点和落脚点,倾力服务中草药种植和中医药加工企业,严厉打击影响中医药传承发展的违法犯罪,创新建立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以“检护中药”金钥匙为南阳打造“全国中医药名都”开启加速度。

  

  享受专业化法律服务


  南阳古称“宛”,拥有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沉淀和丰富的中草药资源,有“世界艾乡”和“医圣之乡”之称。

  

  南阳市检察机关把护航中草药种植这一特色产业摆在突出位置,出台了《关于司法服务保障中医药产业发展提升中医药新质生产力意见》,明确相关工作先行谋划、关联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涉及信访及时处理。

  

  “今年我的中药材种植收成不错,预计年底收入10万元哩!”9月9日,王骏正在大棚里忙着浇水施肥,作为方城县裕丹参种植大户,他成功的背后有一段坎坷的维权经历。

  

  2022年,“锦凡”公司招标建设方城县某乡政府裕丹参大棚项目,后交由某村委会管理。2022年11月,村委会与王骏签订合同,将26个大棚租赁给其经营。因大棚建设存在质量问题,2023年,一场大雪致使11个大棚坍塌,造成经济损失40余万元。王骏多次要求村委会等相关方赔偿损失,均未果。

  

  2023年5月,王骏到方城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受理案件后,启动绿色办案通道,调取相关书证,进行实地勘查,并督促双方协商处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骏拿到了赔偿款,撤回了支持起诉申请,“锦凡”公司为其重新修建了11个大棚。

  

  为更好推动中草药种植业健康发展,南阳市检察机关立足“四大检察”职能综合履职,助力打造优越的中药材种植生态环境,真正叫响“药材好药才好”的南阳品牌。该市检察机关致力于打造“中药园里的检察院”“指尖上的检察院”,让药农足不出户享受“零距离”法律服务:聚力中草药行业代表、特邀调解员和乡贤等力量,构建“专业化团队指导+多元化调解员化解”中药司法保护机制,探索涉中药材纠纷诉前多元实质化解、诉中一次性化解工作法,指导中药材种植乡镇制定《中药材种植业发展村规民约》,助力纠纷源头预防。

  

  “上新”三项服务

  提升护企司法水平

  

  车间里机器声轰鸣,一箱箱中医药产品被装进汽车,整装待发。9月初,方城县甲制药公司中,一派繁忙景象。

  

  “现在生产环境好了,也没有外界干扰了,我们要集中精力研制生产一批高质量中医药产品。”该公司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方城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此前,石某等7人冒充媒体记者,敲诈勒索多家制药企业。今年1月,石某等人以环境污染为由对甲制药公司进行敲诈,公司随即报案。案发后,方城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快受速办”服务模式,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出明确的取证方向及侦查意见,协助公安机关快速侦破案件。今年8月,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石某等人相应刑罚,为制药企业挽回数十万元损失。

  

  据介绍,南阳辖区现有国家级现代中医药产业园、野生药材保护繁育基地、百药园研学基地、中药材工厂化育苗及药食同源生产基地等数千家,已逐渐形成种植、研发、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中医药产业链体系。

  

  

  

  对此,南阳市检察机关聚焦中医药企业可持续发展,开展“三项服务”为药企提供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为中医药工业园区提供阵地服务,设立工作站全时段服务企业法治需求;

  

  ?二是为突发案事件提供“快受速办”服务,第一时间处理涉企犯罪线索;

  

  ?三是为重要制药企业提供定制式服务,一对一入企问需解难。

  

  同时,该院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不断加强完善与公安、法院建立的协作配合、制约监督机制,加大对黑恶犯罪、危害药品安全生产等犯罪的惩治力度,提升保护中医药加工企业健康发展的司法水平。

  

  自2023年以来,南阳市检察机关共为中医药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650余次,办理侵害中医药企业切身利益案件5件13人,帮助中医药企业制定机制堵塞管理漏洞10余项。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为中医药创新“清障”

  

  “仲景六味地黄丸”“三黄片”“仲景逍遥丸”等中医药产品闻名遐迩,成为南阳中医药的闪亮名片;南阳艾、方城丹参、唐半夏等多类中药材,被认证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据悉,作为南阳市检察院的分院,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中医药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办理涉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等。

  

  “2023年以来,我们相继开展了中医药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民事行政执行专项监督,建立了‘与艾相伴检察同行’五大艾草产业园检察官联系点制度,常态化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处理等工作。‘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南阳中医药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格局全面建成。”南阳高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贺创业介绍。

  

  近年来,为推动规范、净化中医药市场营销,南阳市检察机关还开展了“检察护航中医药”专项行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医药销售网点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依法打击治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中医药以及假冒“仲景”、南阳艾、丹参茶等地方知名药品行为,严惩涉中医药领域犯罪,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2018年至2023年6月,李某与妻子崔某在自己家中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窝点,冒用“仲景”品牌,将其生产的各类保健食品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共计154万元,对南阳中医药声誉造成严重影响。2023年7月,邓州一市民在购买药品时发现这一线索,遂举报。案发后,邓州市检察院派员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扣押李某联系上下线使用的手机,固定聊天记录,冻结其交易所用银行账户,并就涉及罪名认定提出意见。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又结合犯罪嫌疑人及下线经销商供述、销售清单、交易流水等证据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并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涉及的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今年2月,经邓州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李某、崔某相应刑罚,并承担31万余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据统计,2023年以来,南阳市检察机关共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3份,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中医药产品犯罪案件6件54人,办理假冒中医药地理标志犯罪案件3件7人。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dt/202410/t20241015_66857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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