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检察机关以“护”“防”“帮”为切入点全力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近年来,西宁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不断健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机构设置、强化人员配备、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履职能力,有效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效能,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示范单位”,为青海未检工作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积累了成功经验,打造了实践样本。
一、履行法律职能,落实“护”的要求
始终把司法保护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基础,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整体效果。
从严从快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不法侵害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基础。2022年以来批捕332人、起诉479人,办理的“乔某、乔某洁虐待被监管人案”等多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或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提前介入机制作用,提升指控质效,确保打击力度,提前介入引导取证239件、追捕追诉36人。
宽严相济惩治涉罪未成年人。秉持“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处、该严则严,让涉罪未成年人明白违法代价,彰显法治威严。2022年以来,共批捕272人、起诉314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依法挽救、当宽则宽,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法治温情。2022年以来,共不批捕166人、不起诉114人、附条件不起诉142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216件。
综合履职呵护未成年人。充分发挥“四大检察”一体履职优势,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全链条”发力。2022年以来办理民事赔偿、抚养权变更等支持起诉案件11件,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68件。不断完善未成年人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联合有关单位、借助专业力量,构建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心理救助“四位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机制。开展司法救助43人、发放救助金115.4万元。与民政等部门深化协作,为3名因案成为事实孤儿的未成年人申请到每月950元直至18岁的基本生活补贴。
二、做实法治教育,优化“防”的措施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未成年人犯罪。
检校协作共建法治校园。加强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早期干预和矫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百名检察官担任百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每年讲授法治教育课,引导青少年崇法尚德、知法守法。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法治巡讲24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册,覆盖学校116所、学生17万人次。
品牌效应提升教育效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建设,打造市检察院“紫丁香”“1+7”未成年人检察特色品牌矩阵,并积极发挥品牌效应,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持续提升法治教育效果。建设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法治警示教育基地,拍摄的《初心》《枯树下的少年》等微电影受到一致好评,《晨曦“未”蓝》《光走过的地方》《湟嘟嘟学法记》等法治教育作品获得省级奖项以及展播,开展的法治夏令营、模拟法庭、网络直播课、线上学习APP等情景式、互动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得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师生及家长认可与点赞,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深化履职创造良好环境。认真落实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1.1万人次,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从业禁止令,从源头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通过强制报告线索平台立案7件9人。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周边商户向未成年人出售“三无产品”和烟草、网吧违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问题等开展专项检查10次,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1份。
三、凝聚社会合力,完善“帮”的机制
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引领助推作用,积极加强与行政部门、社会组织等的沟通联系,努力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与相关单位会签《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9项协作协议,共同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与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研究基地”,签署《西宁市人民检察院青海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完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研究课题1项,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理论与实务融合发展。与市委平安办、法院、公安、教育等10家单位印发了《西宁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办法(试行)》,推动全市逐步建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干预体系,共建立罪错未成年人档案233份。
积极搭建帮扶平台。联合团市委建立“西宁市青少年关护接力站”,为3741名青少年建立关护档案,开展关爱帮扶活动218场,受益青少年4.5万人。与市妇联共建家庭教育指导站,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6次,发出“督促监护令”134份。在部分企业设立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探索“检企合作”工作模式,为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畅通路径。
主动引入外脑外力。积极引入外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与社会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引入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帮教服务。2022年以来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帮教和教育矫治等服务943次,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项目的社会组织支持率达100%,帮助216名未成年人悔过自新、重回社会。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084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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