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渭城区:支持家暴受害者依法维权
“她回家之日,也是我们安心之时”
咸阳渭城:支持家暴受害者依法维权
今年4月,阿欢(化名)在渭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指导下填写申请支持起诉材料。
想要起诉离婚丈夫却不同意,还对她施暴,阿欢(化名)迫不得已与丈夫分居,有家不能回。想回家看孩子的她向妇联求助后,妇联将该案线索移送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在检察机关的支持和帮助下,阿欢不仅向法院申请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从而可以安心回家,还勇敢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日前,阿欢和丈夫在法院调解下离婚,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这起支持起诉案的线索,是我们在今年3月份收到的。”渭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姜革回忆说,当时阿欢因遭受家庭暴力不敢回家,无奈之下向渭城区妇联求助。“我院与区妇联建立了协作机制,区妇联就把相关线索移送给了我们。”
接到线索后,姜革与阿欢进行了电话沟通,告诉她如果遭受了家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向阿欢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几天后,阿欢在姐姐的陪同下来到渭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第一次见到阿欢时,她不仅脸上有伤,胳膊、腿上也有大片的瘀青。她在讲述被家暴的经历时,言语间充满了恐惧。”姜革对记者说。
在姜革的悉心引导下,阿欢讲述了自己的遭遇。2018年,阿欢与丈夫阿朗(化名)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因发现阿朗出轨,阿欢提出离婚,但在阿朗的一再恳求下,阿欢原谅了他。今年3月,阿欢再次发现阿朗出轨,于是再次提出离婚。阿朗在恳求原谅无果后,对阿欢进行言语恐吓,声称绝不可能离婚。
在阿欢明确告诉阿朗不同意离婚就去法院起诉后,阿朗对阿欢进行了殴打,整个施暴过程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当天夜里,阿欢趁阿朗熟睡,拿了手机和身份证逃出家门,躲进了她家附近的便利店。便利店店员在了解了阿欢的遭遇后,选择报警。在警察的建议下,阿欢暂时与阿朗分开居住。
“阿欢从家中逃出后一直不敢回家,甚至害怕接到丈夫的电话。她告诉我,她非常恐惧,睡梦中都是被家暴的场景。但她多次提到放心不下孩子,想回家看看孩子。”姜革说。
收到阿欢的申请后,渭城区检察院经综合研判,认为阿欢的情况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于是快速受理案件,并指导和帮助阿欢收集遭受家暴的证据。姜革作为承办检察官,多次到阿欢的居住地、辖区派出所了解情况,协助阿欢固定相关证据。“由于家暴让阿欢的身心都遭受了伤害,给她留下了很严重的心理阴影,于是我们联系了区妇联,为她进行了心理疏导。”姜革介绍。
收集齐证据后,在姜革的指导下,阿欢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同时,渭城区检察院也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建议法院开启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经过审理,法院采纳了渭城区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当庭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多谢检察机关的帮助,我终于敢回家看孩子了。”庭审结束后,阿欢激动地向检察官致谢。检察官还对阿朗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家暴行为的违法性,严厉禁止他实施家暴行为,并告知他检察机关会定期回访了解情况。
“她回家之日,也是我们安心之时。”姜革对记者说,此后,该院为阿欢建立了家暴追踪档案,指定专人跟踪,定期通过打电话、家访等方式,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得到有效落实。
然而,阿欢的故事到这里还未结束。对于阿欢提出想与丈夫离婚的诉求,渭城区检察院也表示支持,并联系司法行政机关帮她申请了法律援助。日前,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阿欢和丈夫在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记者郝雪 通讯员赵尧舜 王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18_6661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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