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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检察院在校园门前支起“法治摊”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为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近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心心点灯”宣讲团在扬州路实验中学门前支起“法治摊”,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传播健康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

  

  “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才可以骑电动车出行”“未成年人不能打赏主播”“未成年人不可以进入网吧、游戏厅、KTV等娱乐场所”......“法治摊”前,同学们积极回答检察干警提出的法律知识问题,领取法治小礼品。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一位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都承担着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检察干警结合典型案例,向家长们介绍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树立重视家庭教育、依法家庭教育、科学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保护观念。

  

  下一步,灌南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乡村”“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9/t20240910_16594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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