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专题专栏 > 正文

绩溪县:做好“三篇文章” 高位推动“学习身边榜样”活动见效成势

发布时间:2024-09-08 来源: 安徽先锋网 作者:佚名

  

  专稿:近年来,绩溪县坚持“宣教为基、学做为本”的理念,做好“选树、宣传、实践”三篇文章,持续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在全县掀起了崇尚先进、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热潮。

  

  从严“选”,做好“选树文章”,让榜样人物“脱颖而出”。严明选树强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围绕“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过硬、工作作风过硬、群众口碑过硬”等“四个硬”标准,印发《绩溪县深化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方案》,系统谋划部署,为身边榜样“塑形画像”,对推荐对象应具备的条件、推荐方式、审核程序、时间安排等进行明确要求,第一时间把活动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确保及时学习、动员部署,让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地领会好、理解透活动精神,保证推荐过程不走样,标准不走偏。严格选树优程序。下发《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常态化开展“发现榜样”活动的通知》,坚持“面向一线、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原则,严格组织程序,常态化征集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好案例”“好故事”,经过逐级推荐、充分讨论、公开公示等环节推选出继承发扬传统道德风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体现新时代精神的“身边榜样”,接受群众检验,在全县营造出寻找榜样、推荐榜样、学习榜样的浓厚氛围。严谨审核细把关。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程序,广泛征求基层党员群众、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意见,通过集体研究、齐推共选、社会公示等环节层层把关,并从多维度、全方位进行“政治体检”,抽调人员实地调研走访、全面公开公示等,保证人选“政治关”和榜样事迹真实性确保榜样人选优中选优、事迹过硬。

  

  全面“推”,做好“宣传文章”,让榜样故事“春风化雨”。全媒体传播“激活力”。线上在“绩溪先锋”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身边榜样”专栏,并择优向省、市各大媒体推送,全方位报道榜样事迹,号召大家积极汲取榜样力量,切实营造“学习正能量、争当好榜样”的浓厚氛围,让榜样的力量持续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县级主要媒体刊发“身边榜样”事迹稿件100余篇,向市级及以上媒体推送稿件20余篇。广渠道展示“树形象”。围绕大国工匠、党的二十大代表、皖美村支书等表彰人物,拍摄完成《浩气长存桑梓地》《红僧》《申书记和他的“三部曲”》等20余部主题微党课。编排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李夏事迹现场微党课《且听夏花缓缓开》,参加宣城市微党课决赛获得一等奖,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榜样事迹,进一步扩大榜样学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多方位宣讲“创品牌”。将“学习身边榜样”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有效利用党校教师、“银龄宣讲团”“巾帼宣讲团”等专兼职师资力量,邀请“安徽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章正标等人深入学校、农村、社区等地进行专题授课,大力开展“榜样先锋听我说”“学习雷锋好榜样”等主题丰富的宣讲活动,同时将榜样事迹与绩溪特色徽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相结合,让党员群众在边听边看、边讲边学中汲取榜样力量、砥砺奋进前行。

  

  对标“干”,做好“实践文章”,让榜样精神“薪火相传”。坚持知行合一,提升榜样“引领力”。把“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党员教育成效,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五比五评”亮风采,把改作风、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落实到乡村振兴、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等工作中,营造比学赶超、团结奋进的氛围,常态化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选派干部“擂台比武”活动,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融入实践工作,提升榜样“战斗力”。在各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行动,设置“党员示范岗”“红色驿站”“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采取“365不打烊服务”“服务不停歇、中午不打烊”延时服务等持续为群众提供便利,在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一线设置党员先锋岗896个、党员示范窗口71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践行榜样精神,争当经济发展“急先锋”、基层治理“主力军”、乡村振兴“领路人”。主动为民服务,提升榜样“号召力”。将“学习身边榜样”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四下基层”等实践活动深度融合,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听民声、察民情、问民意,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急难险重任务落地见效的实践中,掌握实用技能、拓宽致富渠道,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今年以来,全县常态化组织2254名党员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00余个,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引导党员在实践中厚植为民情怀。


原文链接:https://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68659?ClassId=12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