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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拉长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

发布时间:2024-09-0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记者9月6日从证监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

  据介绍,证监会高度重视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问题,于2021年5月专门出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股东,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在禁止期内入股等不当入股情形的,必须严格清理。

  此次发布的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吸纳了2号指引的主要内容,并新增三方面规定:一是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二是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三是提出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证监会表示,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相关要求,继续严把入口关,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坚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监管秩序。(记者刘羽佳、刘慧)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09/t20240907_227915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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