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应减之负”减下去 把“应尽之责”担起来(金台潮声)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指出“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推动职责“归位”,解决基层“超载”,才能让基层干部以更加科学有效的方式抓落实。
在地方采访时,不少干部提到,基层怕的不是发文、开会本身,而是怕发不切实际、内容空洞的文,怕开和自己关系不大的会,怕随之而来的层层加码、无法落实的任务要求。
应当看到,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开会、发文是抓落实的必要方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量的管控和质的提升上双向发力。
减负是方法、手段,激励担当作为是目标、方向。近日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对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作出制度性安排。进一步从严精简文件、精简会议,把基层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更好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规范明晰基层权责,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系列实招硬招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让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强了。
既要有改革创新的办法,还要有全面从严的要求。地方和部门制发文件应当进行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考核应当化繁为简,不搞“千分制”……《若干规定》突出问题导向,对当前反映强烈的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作出一系列禁止性、限制性规定。一条条铁规矩、硬杠杠,直面基层反映强烈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和群众见得少,跟表格打交道多”“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问题,营造出重实干、做实功、务实效的氛围,让基层干部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把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需要各级党组织把“应减之负”减下去,把“应尽之责”担起来,多在实效上用功、少在形式上费劲,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求成效,将减负成效化作新征程上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
原文链接:https://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68470?ClassId=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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