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舆情 > 正文

检察护企丨装什么“黑客”,泄私愤代价太大……

发布时间:2024-09-01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俞某某通过网络招聘,应聘到楚雄某科技公司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在工作十多天后因和公司产生矛盾便离职了,2023年7月,俞某某为了发泄对该科技公司的不满,编写脚本,多次攻击该公司开发的软件,导致该公司开发的某APP无法正常登录使用,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该案涉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楚雄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重点审查该案受到影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量及用户数受攻击不能运行的累计时间、对被害企业造成的影响等问题,最大限度确保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实地走访受害企业,主动倾听企业诉求,将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做到“心中有数”。

  

  为了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进一步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检察官及时向企业说明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益保护机制,并向犯罪嫌疑人充分释法说理,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企业带来的恶劣影响。经过检察官多次沟通、协调,俞某某与受害企业达成和解,俞某某赔偿了受害企业经济损失30万元,并对被害企业赔礼道歉。受害企业负责人谅解了俞某某的行为,同时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俞某某的刑事责任。楚雄市检察院综合考虑“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依法对俞某某做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截至目前,该案已办结近两个月,楚雄市检察院对受害企业进行了回访座谈,检察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认真倾听企业法治需求,并针对受害企业的经营业务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防止该公司研发的APP被不法分子利用,同时针对本案中暴露出公司软件维护存在的漏洞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规范运营,防范法律风险,从而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cx/202408/t20240828_662840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